雇帥哥勾小三,任務失敗

雇帥哥勾小三,任務失敗

蔡姓女醫師因老公有婚外情,憤而砸下重金,與徵信社簽約找帥哥勾引小三,沒想到任務失敗,她欲索回費用,對方卻以契約違反善良風俗為由拒還,雙方鬧上法院。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決,認定契約有效,扣除應有開銷,判須返還550萬元確定。

蔡女得知官司勝訴,沒有絲毫喜悅,反而面色凝重,講到傷心處,潸然落淚。

她說,因為自己失敗的婚姻,讓家人為她操心,尤其父親因病去世,她說「我沒有勝訴,因為疼惜我的家人都受傷了。」已經離婚的蔡女說,有沒有老公已經不重要,當初她覺得徵信社和小三聯手欺騙她,才會向徵信社求償,但這漫長的四年身心飽受煎熬的痛苦,絕非外人能體會,畢竟再多的錢也無法喚回她摯愛的家人。

蔡女表示,同為醫師的老公與王姓女子有婚外情,為挽救婚姻,她在前年與郭姓徵信社業者簽約,陸續付出700萬元的費用,由對方買名車及雇用男人,與王女交往後定居,但事後王女並沒有前往大陸定居,仍與老公繼續交往,她才驚覺受騙。

她認為,破壞他人婚姻及夫妻感情的行為,是違反道德的惡行,配偶委由徵信社處理婚外情事務,難認有背於公序良俗,在契約有效的情況下,她終止委任契約後,郭就必須返還之前所取得的700萬元款項。

郭在法院開庭時辯稱,與蔡女簽訂的契約,是以欺騙第三人的感情為契約內容,屬於故意違背善良風俗的不正當行為,應屬無效,況且,接受委任後,他確實有雇用一名長相帥氣的男子,與小三交往,並一起前往大陸旅遊,支出610萬元,並沒有詐財。

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合法婚姻應受保障,介入他人夫妻感情甚至婚外情,是違反社會普遍的道德觀念,雖然蔡女是以雇用男子欺騙小三感情的方式終結婚外情,經衡量權益保護的輕重及評價後,難認契約有違反公序良俗之虞。

於是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決,認定郭所辯契約無效的辯詞不可採,但考量郭確實有雇人當臨演等相關費用,扣除必要支出後,判決郭須返還550萬元定讞。


立達點評

徵信社在挽救婚姻的案例上,經常需要先破壞委託者另一半與小三的感情,才能夠進行感情挽回的計畫,這個案例中徵信社運用帥哥勾引小三,並將之帶往國外,原本蔡女可以藉此機會和丈夫培養感情,挽救自己的婚姻,但卻在這段時間內什麼都沒有做,才會讓老公又再次被搶走,只能說,如果沒有心挽救婚姻,同樣的事情還是會不斷再次發生。

立達徵信社執行長-謝智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