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抓姦未會同警方,侵入住宅判罰三千

妻抓姦未會同警方,侵入住宅判罰三千

一名49歲賴姓婦人日前懷疑老公外遇,於是會同徵信社金姓業者闖入桃園市一間摩鐵房內抓姦,反被其夫提告。桃園地院法官認為賴婦未會同警方,故依無故侵入他人住居罪,將她和金女各判罰金三千元。

法院調查,賴婦雖發現丈夫與一名女子開房間,但未發現具體通姦證據,反被其夫提告。桃園地院法官認為,即使是配偶仍有各自隱私權,且賴女會同徵信業者到旅館抓姦,卻未會同警方,因此依法開罰。

立達點評

有經驗的徵信社業者都知道,在抓姦的過程中,除了要算準破門的時間點之外,也一定要偕同警方進入,避免抓姦不成,反而被控告《刑法》上的非法侵入住宅罪:「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