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情人:雇徵信社縱火毆前男友,女判四年半

危險情人:雇徵信社縱火毆前男友,女判四年半

鄭姓女子不滿3年前賴姓男友提分手,去年先連續寄發46封簡訊恐嚇前男友,又花50萬元酬勞,請徵信業者張展榮到賴男住處縱火、噴漆、海扁賴男,縱火部分所幸只有大門被燻黑、鞋子被燒毀,沒有人員傷亡。

雖鄭女否認僱人報復,但張供出一切,台中地院昨依恐嚇、縱火等罪,判鄭女4年6月、張展榮3年10月,至於噴漆、毆打男友涉及毀損、傷害罪部分,因賴姓前男友均已撤回告訴,不予以追究。

立達點評

這根本就是危險情人了!快逃吧!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馬上報警處理,不然你怎麼死的都不知道。另外這個徵信社業者也很沒良心,只為了賺錢而做這種傷天害理的事情,立達最看不慣這種不肖業者,有些錢就算送給我們,我們也不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