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男女拗「拔罐」通姦無罪

裸男女拗「拔罐」通姦無罪

東元電器黃姓男經理兩年前與趙姓女護理師外遇,黃妻氣得找徵信社捉姦,徵信社人員去年十月帶黃妻到趙女租屋處開鎖闖入,強拍兩人裸照,事後雙方互控通姦、侵入住宅等罪。沒想到,台北地方法院竟採信黃與趙女裸身拔罐沒性交的說詞,認定通姦案罪證不足判兩人無罪;黃妻反因侵入住宅、強制罪被判拘役二十五天,緩刑兩年。

黃妻不滿說:「她(指趙女)拔罐需要連內褲都脫掉嗎?現場根本沒有拔罐工具,法官只因垃圾桶找到的衛生紙驗不出精液反應,就認定他們沒通姦,我辛苦帶小孩,丈夫卻在外面爽,法官太不體諒元配的辛酸!」並強調要上訴。

台北地院判決指出,去年某日晚上八時,兩名徵信社人員帶黃妻到趙女北市吳興街租屋處,開鎖闖入後先把只穿四角褲的黃男壓制靠在衣櫃上,赤裸的趙女嚇得抓起薄被遮身,卻被徵信社人員扯掉,還把兩人逼到床上,猛拍18張裸照,黃男氣得怒吼:「媽的!」上前欲毆打妻子,卻被徵信社人員擋住,趙女則沮喪地用手遮臉哭泣。

事後雙方互控通姦、侵入住宅及強制罪。檢方去年七月依據徵信社拍到黃與趙女裸照,加上黃妻在丈夫車上發現丈夫與趙女自拍大頭貼、趙女寫給黃的「老公,你好猛」等字條,將黃與趙女依通姦罪起訴,且駁斥兩人「互相拔罐所以沒穿衣服」根本是胡扯。

但檢方另認定黃妻與兩名徵信社人員,擅闖民宅及強拍裸照的過程觸法,依侵入住宅罪、強制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理時,黃與趙女承認是男女朋友,但堅稱雙方交往只有接吻、擁抱,從沒性交,當時沒穿衣服是在互相拔罐,趙女供稱自己是護理師會拔罐,當時和黃男互相拔罐結束,剛洗完澡才沒穿衣服。

法官勘驗捉姦照片,發現趙女背部確實有拔罐痕跡,更重要的是垃圾桶衛生紙驗不出精液、體液,而通姦罪構成須證明男女性器有接合,因此認定通姦罪證不足,判無罪。

至於黃妻觸犯侵入住宅、強制罪,判拘役25天,緩刑2年,兩徵信社人員觸犯同罪,各判刑4個月、拘役80天。徵信總經理說:「捉姦時機稍縱即逝,不得不冒點風險,但法官連元配都判刑,實在說不過去。」

立達點評

近年來為了響應通姦除罪化,於是實務上通姦罪的認定日趨嚴格,法官判定多要有具體證明有性器接合的證據,如:沾精液衛生紙,才能判定有罪。此事件中,不僅沒有告成通姦罪,元配反而依侵入住宅、強制罪判刑,的確有點說不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