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姦面臨的風險-法律面面觀
(發佈時間:2015-01-06 17:05:46)
Q:
徵信社的行為,諸如捉姦,尾隨拍照,不算侵犯隱私權嗎?再者,如果他們私闖民宅,沒有辦法可管嗎?
A:
徵信社捉姦流程包含了跟監偵查'捉姦在床'衝現場及後續處理,在跟監偵查方面,徵信社業者會運用偷拍偷錄的方式,搜集出軌者偷情的証據,在這個部分,屬於非法蒐證,可能會觸及到《刑法》上的妨害秘密罪;而捉姦時沒有算準破門時間,當事人並沒有在從事性關係的話,也有機會因無故侵入他人住宅,而觸犯到《刑法》侵入住宅罪.因而,徵信社業者在捉姦時,一定是有一些風險存在的,而這些風險也會轉嫁在捉姦費用之上.以下提供相關聯的法條作為參考:
《刑法》第二八章妨害秘密罪
第315條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無故以開拆以外之作法,窺視其內容者,亦同.
第315-1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第315-2條意圖營利供給場所'工具或設備,便利他人為前條第一項之行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佈'播送'販販售而有前條第二款之行為者,亦同.
製造'散佈'播送或販販售前二項或前條第二款竊錄之內容者,依第一項之規定處斷. 前三項之沒有遂犯罰之.
第315-3條前二條竊錄內容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和否,沒收之.
第316條名醫'藥師'藥商'助產士'心理師'宗教師'律師'辯護人'公證人'會計師或其業務上佐理人,或曾任此等職務之人,無故洩漏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之他人秘密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萬元以下罰金.
第317條(洩漏業務上知悉工商秘密罪)
依法令或契約有守因業務知悉或持有工商秘密之義務,而無故洩漏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第318條(洩漏職務上工商秘密罪)
公務員或曾任公務員之人,無故洩漏因職務知悉或持有他人之工商秘密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第318-1條無故洩漏因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聯的設備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千元以下罰金.
第318-2條利用電腦或其相關聯的設備犯第316條至第318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319條第315條'第315條之一及第316條至第318條之二的罪,須告訴乃論.
《刑法》第26章妨害自由罪
《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居罪)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刑法》第308條(告訴乃論)
第298條及第306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第298條第一項之罪,其告訴以不違反被略誘人之意思為限.
《民法》第184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作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