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判下的僥倖心態,詐騙成員出來後多重操舊業騙更大

台灣好山好水好所在,歷年來也被人盛讚「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是人」,只是…隨著詐騙集團不斷的訛詐受害者,甚至把這樣的詐騙系統「發揚光大」,把詐騙劇本翻譯成各種語言版本,也讓台灣被有識者譏諷為「詐騙天堂」,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情況呢?立達徵信社以下為各位朋友分析。

前法務部長羅瑩雪之前接受議員諮詢時,曾經舉網路上的「詐騙公會感謝信」作為例證,當然…這封信也絕對不是真的詐騙集團公會所發,但是倒也針對台灣的現況做出了諷刺,裡頭就有提到…詐騙集團之所以在台灣能夠橫行無阻的原因呢!!

◎人權以及兩岸複雜的關係-讓詐騙集團的問題上綱成政治問題,肯亞案件發生時,台灣不少立委特別要求台灣應重視權利,把犯人遣返。很多不清楚的民眾大概就如霧裡看花,不清楚兩岸調查機構或是政府官員爭得是甚麼東西?

整體而言,就是因為兩岸複雜的政治歷史關聯,讓大陸這次遣返犯人被視為是挑戰台灣的主權。議員或許著眼點是在於法治的程序,以及政治立場,但別忘了肯亞的這群人是確確實實的犯罪者,在雙方爭執的過程中,犯罪事實也常常被忽略,變成純政治的爭執。

以詐騙者的立場而言,與其被抓去大陸,還不如遣返回台灣呢!!

◎法律的輕判-為什麼詐騙成員寧願回台灣也不願在大陸受刑呢?答案很簡單…台灣的法治對於詐騙的判決比較輕,像之前的菲律賓詐騙案,主事者頂多一兩年刑期,熬一下出來又是一名好漢,所以事後發現不少詐騙主腦當初就是從電話手開始做起,因為只是成員所以沒有被判很重,殊無料到從輕寬待,希望對方融入社會的初衷被完全抹煞,這些詐騙者出來只會「重操舊業」,唯一不同就是更加老練大膽,受害者被騙取更多的金額!!

◎善用網路、電信以及實體的結合-不可諱言,要做詐騙集團也需要一定的腦袋跟專業,台灣民眾普遍均高的學歷,以及科技產業人才多,這些也反映在詐騙集團的「產出」上,不少跨國詐騙案件到最後都發現主腦是台灣人。也是詐騙集團很容易在台灣發跡的原因。

可惜,不管是再聰明的腦袋,再努力的工作,詐騙依然還是詐騙,尤其騙取那些退休老伯伯、婆婆養老金更是不該,要讓台灣不再成為詐騙者的天堂,就必須從自身做起,杜絕詐騙集團的流竄!!

輕判下的僥倖心態,詐騙成員出來後多重操舊業騙更大

刑度高、刑度低?為什麼一罪一罰的詐欺罪關不到一兩年就出獄了呢?

要怎麼杜絕詐騙者在台灣流竄,讓台灣不再擁有「詐騙天堂」的污名呢?立達徵信社有時也會在閒暇時跟夥伴們聊到這個問題。

刑度的問題、蒐證的問題我們認為都是關鍵,這兩個部分如不解決…殺頭生意有人做,口頭的呼籲終究是很難革除社會的具體現象呢!!!

◎刑度-在台灣,詐騙集團被逮到通常會被判「詐欺罪」,最重刑度是5年。

單看之下好像不是很重(因為通常不會真的關到五年),但是詐欺案件是一罪一罰,所以詐騙集團不可能一次只騙一個人,因為這樣扣掉成本並不划算,所以如果全部算起來超過20年也不是不可能…不過,實務狀況是否真的會判十幾年甚至二十年呢?以菲律賓案件為例,這些在國外的詐騙集團絕對不可能只騙一兩個人,但是回來幾乎都只判1~2年,依照上述的一罪一罰理論上不會那麼少,所以究竟是法官用連續犯合併考量呢?

還是輕輕放過…或是本來就證據不足呢?不論如何,輕判是事實,要如何改善這問題呢?恐怕就有賴法界人士跟立法諸公的共同努力了呢。

◎蒐證-這部分確實是實務上的一大困難,不能全部怪罪於警方、法院的苟且或是輕判。現在詐騙集團愈來愈聰明,懂得挑選三不管地帶,或是台灣沒有邦交的國家,之後再經由電話詐騙等方式訛詐他國,台灣就算想抓,一來在合作方面就會面臨一些程序問題,二來再蒐證部分也不方便。

如這次的肯亞案遣返,大陸並沒有把證據給台灣,這也意味著就算是再能幹的檢察官、法官,同樣很難在證據不足下給予對方重判。

政治的紛爭有沒有道理,見仁見智,但在辦案上確實帶來了影響。立達徵信社推測…可能正是因為這樣,台灣法院判這些跨國詐騙的刑度普遍不高,要如何在跨國查緝合作,確保證據的互通,卻又能夠不失國格呢?這確實是困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