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婚姻暴力再度傷害您

(發佈時間:2015-01-06 17:05:46)
當婚姻中出現了暴力,該怎麼做呢?婚姻暴力又分為哪幾種?讓立達徵信社來告訴你:
1. 身體虐待:
施暴者以本身的身體向受暴者施以推'抓'撞'踢'打等等行為,或運用武器,如刀'棍'槍來攻擊受暴者,致使受暴者受到身體的損傷,諸如淤傷'挫傷'腦震盪等等程度不一的傷害,嚴重者除此之外導致死亡.
2. 性虐待:
施暴者強迫受暴者進行性交,傷害受暴者性器官,以受暴者不喜歡的方式進行性交等等,都屬於性虐待.
3. 精神虐待:精神虐待時常是以下列幾種方式顯現:
恐嚇或威脅,施暴者會對受暴者施恐嚇或威脅,以達到對受暴者控制的目的,諸如:
‧作出一些行為或玩弄武器'破壞東西,讓受暴者畏懼.
‧以小孩的監護權來威脅受暴者.
‧威脅自殺.
‧威脅傷害受暴者所愛的人.
‧以揭露受暴者的隱私威脅.
4. 情緒虐待:為數眾多的受暴者認知上覺得情緒虐待比身體虐待更具傷害性,情緒虐待的方式包含:
‧施暴者會攻擊受暴者的自我價值.
‧羞辱受暴者,讓受暴者感到內疚.
‧以貶黜的行動讓受暴者在親人'至交面前覺得羞恥.
‧挑剔受暴者以觸發爭執.
‧控制和隔離:施暴者藉著控制和限制受暴者和其他人的接觸,導致受暴者和社會隔離.如:
‧貶低受暴者的親人和至交,並限制和其接觸.
‧監聽受暴者的電話.
‧嫉妒受暴者和其他男性接觸.
對任何教育或社交活動,施暴者都宣稱不安心,必需陪同前往.施暴者的這些行為讓受暴者和社會隔離,導致受暴者自信心的喪失,沒有辦法求助親人'至交和正式資源,形同孤立,也讓施暴者達到控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