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蒐證有技巧,立達徵信幫您找到離婚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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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徵兆你發現了幾條?
1.另一半使用手機的時間頻繁不已
2.另一半經常晚歸不回
3.另一半說話敷衍應答、說話總說不完整
4.聊天軟體上出現頻繁對話的新友人
5.掌握你的日常行蹤
6.手機出現交友軟體
7.背著你使用第二隻手機
8.藉口忙公事,卻從來沒看見加班的證據
9.不再願意發生親密行為
10.做出平常不太會做的行為
11.獻殷勤的時機點很奇怪

並不是所有外遇都有上述明顯徵兆,對於外遇慣犯來說,要做到滴水不漏、不露出馬腳,絕對是輕而易舉的家常便飯,因此往往在被害者發現另一半出軌時,都已經為時已晚、生米煮成熟飯。



我懷疑他/她外遇了,我該怎麼辦?

對另一半開始產生懷疑,絕非空穴來風,我們相信人都有一定的第六感,冥冥之中嗅得出外遇的味道,當然沒有人希望自己的感情,走到這一步,但是立達徵信辦案多年來,看過太多外遇、背叛元配的例子,我們在這裡整理以下重點,幫助您在面臨另一半出軌時,不會亂了陣腳、守住自己應有的權益。

先釐清自己在婚姻關係裡,放不下的是什麼。
(日後的經濟來源、孩子的監護權、夫妻共有的財產、多年累積的夫妻感情)
掌握另一半晚歸、外出的時間,看看對方是否頻繁藉口外出。
(循著蛛絲馬跡,找出對方藉口交際應酬而做了什麼不該做的事)
想清楚自己是想要離婚,還是挽救雙方之間的感情。
(想要離婚我們可以幫你「掌握離婚證據」,想要挽救感情我們可以幫你安排「感情破壞」)
了解自己處於什麼樣的情勢、掌握自己談判的優勢。
(若您是被外遇的一方,可以藉由劈腿證據向對方提出侵害配偶權訴訟)
評估失去這段婚姻會面臨到的最壞情況是什麼。
(可能會失去原先生活的生活品質、孩子的監護權、走上法院打官司)

侵害配偶權是什麼?
儘管去年大法官宣布通姦罪除罪化,民法上仍有「侵害配偶權」,可以保障您在婚姻上遇到的不公與委屈,在法庭上讓您的權益得以伸張,這邊就順便向大家介紹一下配偶權的定義,所謂配偶權就是民法上保障婚姻關係所訂立的法律,一旦夫妻其中一方與他人間有逾越倫理的不正當關係,以至於破壞雙方之間的婚姻生活,損害權益的一方,可對出軌的伴侶提出民事求償,進而保障自己權益的民事法律。



外遇抓姦、離婚證據蒐集,守護大老婆的權益

逸樺(化名)是一名在超級市場裡隨處可見的家庭主婦-外表不修邊幅、髮質乾澀枯燥,和老公結婚已經八年,兩個人育有兩名孩子,老大已經上小學、老二還在讀幼稚園,兩夫妻才撐過七年之癢,就在第八年開始逸樺發現老公,常常藉口出差的名義而不願回家,身為兩個孩子的媽,逸樺當然自知自己不比外面的年輕小姐美麗,在家總是疏於打扮、只求自在便利,重心從孩子們出生,就放在孩子們身上的逸樺,漸漸忘記該怎麼抓住老公的心。

於是逸樺怯生生地找上了我們,第一次看到逸樺時,她臉上掛著黑眼圈、整個人感覺有氣無力的樣子,和我們坐下來深聊時,哽咽地說「想要知道自己在這段婚姻關係裡,還能做出什麼努力?」因為逸樺無論如何都不希望失去孩子的監護權,我們很能理解每一個媽媽的心情,沒有媽媽願意離開自己的小孩,即便是在婚姻出現危機的狀況下,還是會為了陪伴孩子做出最大的努力。

所以我們告訴逸樺,我們可以協助她進行離婚蒐證,以丈夫不忠、背叛婚姻關係的事實,要求丈夫給予贍養費、每個月照顧孩子的費用,讓逸樺還是可以放心地在家照顧孩子,生活上不會出現經濟困難的情形,對逸樺來說只要能夠陪伴孩子們長大成人,對於和丈夫的婚姻關係已別無所求。

果不其然我們根據逸樺所提供的線索,來到逸樺丈夫上班的公司進行埋伏,在丈夫下班之後,看見他身旁跟著一名年輕女子,兩人有說有笑好不快樂,而後在我們的持續追蹤下,發現他們回到了女子所居住的地方,到隔天早上才再次成雙入對回公司上班,不知道的人都會以為他們才是真正的夫妻,殊不知他已經是兩個孩子的爸爸。

後來逸樺和丈夫在私下協議下,如願地拿到了贍養費與孩子的監護權,逸樺認為放手讓丈夫過自己想要的生活,是這些年來身為他的妻子唯一能做的事「最後的愛是手放開。」雖然婚姻最後是離婚收尾,但逸樺對這段婚姻也沒有遺憾。

「經營婚姻,是一輩子要學習的功課,兩個人共組一個家庭,需要極大的包容與體諒,才能成就長久的婚姻關係,如果兩人緣分到中途就走散,也無須把責任全往身上攬,每一個相遇都有屬於它的意義,也許他在感情裡劈腿,只是為了讓你在未來遇見更好的人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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