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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是「錢」的問題,關於債務、支付命令與查帳戶


個人帳戶大有玄機?

甚麼情況下會想查帳戶之個人資料?依照徵信社的經驗…「錢」的問題居多,最常見的爭議通常是「債務問題」,委託人循「合法法律途徑」後才發現…民事庭不會像刑事案件一樣官方主動積極介入,對方帳戶到底有沒有錢、標的物有哪些,都有賴債權人自己挖掘。這無疑增加了債權人處理債務的時間人力成本,常常讓債權人大嘆…「台灣真是欠錢的最大啊!!」

一般循法律途徑,通常會照幾個步驟進行:
1.先從支付命令著手
簡單來說,債權人要不到錢,想委託法院督促債務人還錢,如果對方其實只是忘了還錢,本身有能力還錢,接到支付命令也無異議,這件事自然能順利善了。毫無難度可言。

2.支付命令沒有用
講到還錢就跟要別人的命一樣,這時候就進入了複雜的步驟,債權人必須確定債務人的「身分證字號」、「標的物」、「執行名義」,自己也要準備「執行費用」。理論上有支付命令就有辦法知道對方的「身分證字號」,但接下來問題來了…「標的物」很難找,從國稅局那邊調資料,頂多也只是「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這兩部分,但還是有極限,特別是針對早已脫產的人更是如此。所以有些民眾會說「支付命令沒有用」,道理就在此。

3.徵信社的「查帳戶之個人資料」
上述的法庭侷限,應該讓聰明的讀者們知道徵信社的「商機」是從哪來的,就是因為債務人的「標的物」,甚或是債務人到底手頭有沒有錢。這些都是單靠法律很難探究的部分。所以「查帳戶之個人資料」裏頭的動產、不動產對債權人來說是相對重要的依據。然而…街坊徵信良莠不齊,說難聽點…惡質徵信社就算拿錯的資料,一般委託人根本無法判斷,未蒙其利,反遭其害。

查帳戶之個人資料,依照「江湖傳言」,一般會以動產、不動產區分,一筆都要一萬塊以上,請注意,動產部分是一間銀行算一筆資料,所以如果一位債務人開了五家銀行帳號,金額就是「單筆資料費+5000+5000+5000+5000」,至少就3萬元以上,如果是這樣,這一筆是不是直接拿來尋人會更有效率呢? 徵信社,就是每天都在跟客戶一起傷腦筋這些問題。

如果您有「查帳戶之個人資料」的任何疑問,甚至是您不清楚到底該不該查資料,不妨跟專業人士聊聊,也許問題的解決之法,不只是您想的那樣呢!!歡迎撥打:0800-25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