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人憤慨!!!如何面對惡質抄襲者?
抄襲,對於創作者絕對是「最討厭事情」的前三名,自己辛苦磨練技巧,努力想梗,甚至為了一個劇情段落茶不思、飯不想。結果對方大手一揮,就把自己的創意或概念挪用走。
如果是化成自己的概念再創作,或許別人會覺得這位作者很努力做功課,甚至很有概念。遺憾的是…台灣現在充滿著抄襲的風氣,自稱創作者或設計師,結果對設計毫無概念,怎不讓努力創作的作者吐血呢?
這樣的情況也頻繁出現在徵信社,包含文案複製、抄錄、改一兩個字就搬出來…等等。要知道,一個網站的文案也是公司文案嘔心瀝血下的作品,雖然不是劇情一貫的創作作品,但也是考量了商業受眾、客群,以及廣告需求回應等各種概念,一樣是認真下的創作!!所以抄襲問題絕對是無所不在,可不要覺得跟自己無關喔~~~
立達徵信社,以下跟大家分享關於作品被抄襲後「應該怎麼辦」。
抄襲之所以那麼氾濫,在台灣有兩個原因,分別是:
1. 舉證認定麻煩
2. 當事人自己不提告
但也因為這兩種原因,讓抄襲者愈來愈猖獗,甚至有人被抓到好幾次還不悔改,一副「老子不怕抓,有種就來告我」的傲慢態度。實在讓努力創作者憤慨!
為什麼抄襲的舉證麻煩呢?上述兩個原因互為因果。其實在法律上沒有所謂「抄襲」的概念,而是所謂的「著作權侵害」。除了本身要去蒐證提告外,有沒有符合「接觸」跟「實質相似」這兩點就絕對讓人費思量了。
第一個要怎麼證明對方看過自己作品?確實,現代網路無遠弗屆,但是要「證明」這點就不容易了。第二,要實質相似也需要認定,到底只是巧合雷同,還是真抄襲?
這都需要時間認定。很多創作者其實不太清楚法律概念,有時候也默默隱忍,殊不知這樣的行為反而助長了抄襲者的氣焰!!
那要怎樣才叫抄襲呢?業界跟學界論文的認定方式不一樣。如果是學術論文,以最嚴格的角度而言,只要不是你想出來的概念,而且在明確引用情況下卻不援引來源,其實就是抄襲了。而學術論文講求字字珠璣,有沒有抄襲,都有程式可以判斷其原創性,所以倒也沒甚麼太大的疑慮。比較麻煩的就是共同審核或是共同作者,那就不在本篇的討論範圍囉!
但是創作不一樣,不見得是文字表現,常常是動畫、圖片,不像文字論文那麼簡單可以判斷,這時候怎麼辦呢?
立達徵信社看到目前,覺得創作設計師謝東霖的說法最精確,他以三部分作創作品是否抄襲為概念,分別是創作概念、創作媒介物、創作手法。像是之前美國槍殺案,不少人都選擇以絲帶作為媒介物,但是絲帶這點相同不代表大家都是抄襲。
因為創作手法完全不同,有人選擇絲帶下放愛心、謝東霖則選擇一個人穿過彩虹。同樣的概念、媒介物,出來的是完全不同感覺的作品!!!但是之前大家爭相撻伐的人2,就是三者完全相同,甚至連位置都不換,用這三階去套用,誰抄誰沒抄,相信就一清二楚了呢!!只能說不虧是創作者,提供了很好的辨別方式呢!!所以抄襲不好抓沒錯,但不代表這是一個見仁見智的社會,你抄襲還是會被人抓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