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聽到一聲「爸爸」 卻撞見老公外遇

因為聽到一聲「爸爸」 卻撞見老公外遇

路見童叫自己老公「爸爸」,台中縣烏日鄉詹姓女子就在住家巷口,聽見了陌生小女孩對自己的老公喊著「爸爸」,暗地查知老公和情婦生下了一女,法院除判決楊女通姦有罪支外,民事判決這名老公和外遇女子,須要連帶賠償60萬元給詹女做為慰撫金。

台中地院日前審理一宗民事求償的案件,詹姓女子所指出,她開車經過自家巷口支時,無意間看見了老公陳某坐在楊姓年輕女子駕駛的車上,而令她驚訝的是,同車的小女孩竟然喊她老公「爸爸」。

妻子調戶口 多了一個女兒,詹女感到有所不對勁,上前去詢問,沒想到陳某惱羞成怒,將詹女拖下車而毆打,而楊女趁機載著女兒離去;事發後,詹女懷疑楊女是老公情婦,而且和老公生下1女,老公竟然在情婦面前毆打她,她就愈想愈不甘心。

狀告了通姦 獲賠了60萬,詹女遂到戶政事務所調取之戶籍謄本,發現了戶口內果真多了1名女孩,被認領為家中之「次女」,依據其上的紀錄,發現這名女孩年紀還不到3歲,和叫她老公「爸爸」小女孩年齡相符。

詹女就認為,老公和楊女通姦並生了下1女,遂具狀控告楊女妨害家庭,法官審理之後,判處楊女有期徒刑4月,而且詹女也依據此刑事判決,提起了民事訴訟,請求老和及楊女必須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法官審理支時,認為2人確實有通姦之行為,但衡量雙方之身分和收入,判處陳某和楊女必須連帶給付60萬元,做為賠償給詹女之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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