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兩難全?辦公室戀情別人怎麼看?
不少公司都反對「辦公室戀情」,無論是「明擺著的規範」或是「潛規則」,就是不喜歡辦公室有著夥伴、同事以外的情分在。但不喜歡是一回事,公司可以因為辦公室戀情資遣員工嗎?這就成了法治與規範上的矛盾之處了呢!!立達徵信社,以下為大家介紹。
從公司的角度想…….大部分都對辦公室戀情抱持著「不置可否」,甚至偏向「反對」這方。為什麼呢?道理也很簡單,任何感情都有熱戀期,以及熱戀期後雙方都進一步了解對方的平穩期。熱戀時當然對方放的屁都是香的…但要是之後雙方感情出現問題,那恐怕就麻煩大了,除了私人感情有可能凌駕於公事外。
長官要是交代事情給這兩人,恐怕也要煞費苦心了。兩人表面接受,私底下會不會明爭暗鬥,或是把長官的話當耳邊風,一切自己來呢?這都是常見的情況。除此之外,最差的情況是…「兩人發現彼此不適合」。
但是少有雙方交往過還能順利當朋友的情侶。就算有那個氣量,當下也會覺得心裡怪怪的。如果某一方繼續跟辦公室的第三人在一起,那絕對是世界級的對決,辦公室的氣氛跟人際關係將會呈現微妙的變化。這都是公司所不樂見的。
除了人際關係上的問題,其實辦公室戀情最實際的問題就是…….擔心雙方會公私不分,這裡的公私不分未必是誇張的掩護,有時候簡單的互評就啟人疑斗了。就算雙方自認公正,難道就沒有私情參雜在其中?如果是特殊職務,夫妻倆一個保管金庫密碼、一個有金庫鑰匙,那就形同他們有著所有的權限。
不少公司為了避免這樣的情況,乾脆名文規範「要談辦公室戀情可以,但是必須調換部門」。就是這層道理(當然也有搞不清楚來由的工司乾脆抄別家的規則)
不過也有公司對於「辦公室戀情」抱持著正面態度,因為這樣一來可以增加員工對公司的穩定性,雙方就算不在同一個部門,通常為了對方不會說走就走。像學校、主播圈就常常有夫妻同在職場的情況。
立達徵信社認為….或許對「辦公室戀情」的尺度跟工作性質有關。像是教師常常生活環境單純,加上每位老師都是獨立帶班,比較不會有上下屬的問題,生活穩定(以前認定的鐵飯碗)。這種時候如果夫妻檔都在學校,減少調校的機會。對於校方當然是一大利多。
反之,如果是商務公司,步調快速緊張,協調性的需求高於學校,要是這時候還參入了男女私情,那事情恐怕就難做了呢!
所以有著上述的考量,也讓不同性質的公司有著對辦公室戀情不同的想法,只是公司規範是一回事,合不合法又是一回事。在目前的法規,如果員工不是明顯工作效率不佳、或是嚴重觸犯公司規則,一般公司是不能以「辦公室戀情」為由裁員的。但這一部分也是《勞基法》中最受爭議的部分之一,除了勞資雙方的解讀不同外,沒有判例依循,也常常是讓法官苦手之處。這時候就成為舉證大戰,到底是公司有道理,還是勞工站得住腳呢?都要上法庭才能知道了!
首起辦公室戀情裁員開罰,大家一片叫好
辦公室戀情不是這幾年才有的事,但一般勞工通常會忍痛吞下公司的壓力。不過要到2012年,北市勞工局才首次對禁止辦公室戀情的公司開罰,讓大家一片叫好,認為「罰得好」。
事情是這樣的,某家投顧公司的產業分析部門,女員工跟同部門的同事發展出正常戀情,雙方也能在公私之間做適當的拿捏。之後兩人決定結婚,本來女方開心的拿著喜帖去申請結婚補貼,沒想到副總理竟然潑冷水….表明「公司不希望有辦公室戀情,希望你知所進退」。
就這樣,開心的結婚竟然變資遣通知,女方當然氣不過,而丈夫也很有義氣的同進退。這間公司這樣的惡質作法,不但讓兩名員工離職,更讓公司被重罰。而且處理事情的遲鈍也被公諸於世,怎麼看公司都是吃虧的一方呢!!
該公司的做法其實也很單純,他們衡量了男女方的工作潛力,認為「男方比較有發展性」,所以決定留男方、解雇女方。可是說女方工作效力不佳也總該有個證明。
公司當然也舉不出來。其實,如果擔心夫妻破壞公司制度,把兩人調到不同的單位也不失為一辦法,同時讓兩方都有新機會可以磨練。長久下來都會成為公司的資產。
而立達徵信社也覺得…傳統公司覺得「男性潛力好」其實是一種迷思,通常公司會著眼於女性要懷孕,所以選擇男方,但這種想法卻忽視了女性的工作能力,對於認真工作的女性也很不公平。也無怪乎這次開罰大家一片叫好,算是給傳統迂腐概念的經營者一個當頭棒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