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男子重逢國中同學背叛通姦罪

新聞-男子重逢國中同學背叛通姦罪

北市有一名男子,在臉書上遇到舊女同學,兩人發生關係後;男方不願分手,還屢傳簡訊給女方的先生,要求講清楚,被法院判刑。

北市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北市一名連姓男子在臉書上與國中同學聯絡上後,兩人除了約吃飯,還一起約上汽車旅館發生關係。

而判決所指出,女方事後要與連男分手,連男不想分手還質問女方破壞家庭,還用簡訊電話給女方的先生,還要求要攤牌講清楚。

女方的先生知道後,怒氣下控告連男妨礙家庭。

連男在警方爭訊時坦承與女方有發生關係,而女方也沒說自己已結婚,傳簡訊只是覺得好玩而已。

審理法官認為連男與有婚婦女通姦,判刑一年徒刑、可易科罰金,至於女已獲得丈夫的原諒,全案可上訴;至於女方獲得丈夫原諒,撤回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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