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花60萬 抓不到姦 告徵信社詐騙
【楊雅靜╱台北報導】台北縣有一名女子為了要打離婚官司,年初就找知名徵信社蒐證,一周之內陸續繳交六十萬元,業者收道錢後卻連一張照片都也沒拍到,還以各種得藉口要求加錢,女子感覺道被騙,找了消保官協調,並決定要控告業務詐欺。
上周女子自力的抓姦,成功蒐集到丈夫的外遇證據,讓她大感嘆:「早知道就不用花到那麼多錢!」 業務糾紛台北縣的消保官近日接獲數起的消費者控徵信業者詐欺案件,其中的三重市一名徐姓女老師因位丈夫外遇,去年離家遞狀訴請要離婚,但是丈夫要她付三百萬才肯簽字,訴訟懸而未決定,她今年三月底找上了知名徵信社的幫忙。
徐女表示,業者一開口即喊出了五十萬元「保證專案」說費用已含各項的開銷,還強調:「案子很簡單的,一定是可以捉到。」她簽下委託合約,並預付十萬元的定金,四天後就接到電話說已經有成果,要求她要付餘款,還要追加請鎖匠費用以及給警察的「開通費」十萬元。
女找了親友自力抓姦徐女一聽四處在籌錢,當天下午即交給對方五十萬元的現金,沒想到此後業者便再沒有消息,她找親友前往道徵信社詢問,發現對方連一張照片都沒有拍到,還以要購買紅外線追蹤器等器材為裡由,要她再加錢。徐女就說,當時覺得被騙,曾要求要中止這契約,但是對方卻以違約為由而不肯退錢,簡直跟詐騙集團沒兩樣,她只好找消保官座申訴,最後對方卻僅願以十萬元座和解,「太誇張了」,決定提告業者詐欺。
徐女說,就在她決定要告業者之際,上周接獲鄰居通報說有女子出入丈夫的家,立即伙同管區警員和家人前往抓姦,但雖然沒有堵到丈夫的外遇對象,仍找到使用過衛生紙、女性抽過之菸蒂等證物,並調閱到丈夫帶女人進出停車的照片,可視為有效的情況證據。
業者強硬否認指控對於徐女指控,徵信公司主管有說,他們確實有履行合約,且每天都派人出去跟蹤,只是對方無故中途解約,他並且否認曾要求追加款項,強硬地說:「那就只好請她提告,我們有所有的單據可以證實,就讓司法來裁決好了!」
徵信業者惡行案例
2007/05/18
北市、桃縣的10多家的徵信業者,勾結警員和電信公司員工,取得民眾個資之後,假扮電信技術人員混進民宅掛線竊聽電話。
2006/10/22
北巿陳姓國小女老師因懷疑在大陸經商的丈夫包二奶,找徵信社跨海捉姦,隔天後悔想取消,卻遭強索40萬元。
2006/06/08
彰化縣一名婦人因懷疑丈夫外遇,委託徵信社抓姦,遭業者巧立名目詐騙近500萬元,最後只拿到3張符紙。
2005/04/25
高雄市東光國小懷有5個月身孕的老師唐君宜,花200萬委託徵信社員工林明佑調查男友行蹤,林收錢不辦事,唐要求退款,林竟找人將唐割喉殺死、一屍兩命。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
如果有任何需要協助與諮詢,都歡迎撥打我們24小時免費諮詢:0800-25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