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把關就很容易出問題的房屋居間,一有紛爭就耗時費力
如果平常不是法律相關行業的人,讀得科目也跟法律無關者,大概會對「居間」這名詞比較陌生。
其實…不用因為法律名詞就被唬住,所謂的「居間」,就是「當事人之間的約定」,簡單來說就是「拿錢辦事」,一方為訂約的媒介,一方則給予報酬。
像是一般的房屋仲介就是很常見的「居間契約」。傳統的「作媒」其實也算是一種「居間」。
居間本身並不複雜,但是因為各式各樣的居間案例使得居間的酬勞必須在法條中明文規定,避免過高的居間酬勞引發爭議。
如房地產的居間,是受到《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的規範。是需要白紙黑字的要式契約。
比較特別的是婚姻居間,可以不給媒人也不能走法律途徑,只是就一般習俗跟文化,媒人還是會拿到一些紅包。多或少就看雙方家屬的心意了呢。
但是人跟人之間的交易情況千百種,絕對不可能每次都很順利,除了溝通方面的問題外,當然也可能有「居間詐騙」的情況。
而要賺錢,房地產大概是數一數二的方式,也因此居間詐騙常常發生在「房屋仲介」上。諸如:
◎房仲公司沒有注意到賣家方的問題,像是房屋本身已經賣給別人,但是用偽造的所有權證再賺上一筆,簡單來說就是「賣別人的房子」。
◎公司員工只想著抽成,但沒有驗證房屋的所有權,也沒有驗證戶口本,甚至沒有詳細介紹相關規則。在大陸還有更誇張的情況…員工本身沒有法定身分的資格,像是「經紀人從業資格」。
除了房屋仲介外,其實買賣上的居間也常有紛爭,像是大陸幅員廣大,外地人想要打入本地市場,常常需要借助本地友人的人脈跟身分。
如果友人很講義氣的表明要幫忙收帳…結果去出了問題怎麼辦呢?
這些都是居間常見的問題。整體而言,究竟是「居間介紹」還是「居間詐騙」,這都需要嚴格的證據蒐集才能知道。
就像立達徵信社常碰到的債務諮詢,對方究竟是真的手頭不便,還是有意詐欺,恐怕都需要證據來幫忙說話呢!!
婚仲領域問題多,婚友社強打裡頭成員有明星臉?
居間不光是房屋,這年頭不少男生過了適婚年齡,無論是條件的關係,還是真的就是沒碰到適合的人。不少人都會選擇在手頭有一筆錢的同時,選擇婚友社、外籍配偶仲介等服務。在台灣,婚姻仲介本身是違法的,只能以「媒合」等說法來作解套。整體而言就是「有管道,但不便宜」。
不少外籍婚友仲介、聯誼在行銷時都會把女孩子說得多漂亮,甚至還有說自己旗下女孩長得像明星,不過不少媒合都帶有詐騙的色彩。收到仲介費、聘金前都相當殷勤。
但是收完聘金人就不見了。拿了2~30萬的仲介費後新娘也不見了。而婚友社的理由則是…「我人都帶到了,你們兩個自己也談好了,人不見怎麼會找我呢」。
不少男方被收了一大堆費用,包含喜宴、手續、金飾、訂金,有的女方還要為家人拿一筆錢。換言之,男方除了高額的仲介費外,還必須額外付出一大筆錢。有人花了3~40萬還沒辦法娶老婆。
本來想娶明星臉太太的夢想…一夕間就破碎。天底下終究是沒有那麼好的事呢!!
立達徵信社最後只能提醒各位朋友,選擇婚友社、媒合仲介,無論對方是不是正派經營,感情的事情本來就容易產生紛爭。試想…一般同一個文化圈的男女朋友都可能產生問題了。
更何況是兩個文化圈不同的人呢?要對方遠嫁異地,學習不同的飲食、生活方式、語言,怎麼想都不容易。
更何況是幾天內培養的感情呢?如果真的要選擇這種感情方式,除了小心被騙外,也要做好心理準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