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居住地不同的陷阱,詐騙者利用法院通知漏洞行騙
房屋貴的要命,年輕人不吃不喝幾十年搞不好都買不起一棟房子,哪邊有利可圖,哪邊就有不法分子在其中流竄。房屋市場的炒作,讓房地產簡直是一塊最吸引人的肥美大餅。
甚至因此出現許多房屋詐騙的歪風。不只是巷議街談,而是確確實實可能發生的真實案例!!
這怎麼能讓人不恐慌呢? 立達徵信社以下介紹這則不亞於「支付命令詐騙」手段的高超詐騙-房屋詐騙!!
經過長久的努力、攢錢,某甲終於擁有一棟房子,房貸也順利償還,接下來某甲可以當個快樂的包租公,不用再像之前那樣辛辛苦苦賺錢了。
某甲之後上網PO文,希望趕快找來第一批住戶。沒多久果然來了一位客戶,對方看起來相當正常,對於房租又毫不殺價。很爽快地把租金付清。
某甲心裡還在暗想…「自己的好日子真的來了」。前幾個月房客也沒有積欠租金。但是過了不但半年,房客開始不交房租,某甲也開始連絡不到房客…正覺得狐疑的時候前往調查,意外發現…自己的房子裏頭住的…不是房客,而是不認識的人。
對方也很奇怪…自己的房子是跟仲介買的,甚至連所有權狀都拿出來,看起來是真的有這回事。
某甲連忙去查證,結果發現該房屋真的在別人名下,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為什麼租屋的情況下房屋的所有權會易主?詐騙集團到底用了甚麼奇怪的技巧跟手段?
上述的故事不是都市怪談,而是真的曾經發生過的慘痛案例,這起例子的關鍵點就在某甲「戶籍設在租屋處」,但是某甲平時住處則在別處。
所以有任何信件寄來,通常某甲都沒辦法第一時間反應。
詐騙者就先利用偽造簽名的本票,再跟法院申請「本票裁定」,依照正常程序,法院發雙掛號到某甲的戶籍(租屋處),法院這樣詢問的目的,就是要確認某甲是否真的欠詐騙者那麼多錢。
但…問題來了,某甲不會去收租屋處的信,代收的就是偽造本票的詐騙者!!
等到時間過了,法院覺得某甲既然沒有異議,那就是真的有欠錢。所以法院就會發給詐騙者「本票裁定確定證明書」。
之後詐騙者就可以大搖大擺的持這張去強制執行某甲的房子。法院又再度好心的發雙掛號到某甲戶籍…結果相信大家也很清楚。
詐騙者在同一個地址就可以玩那麼多花樣,而且最可怕的是自始自終房子被拍賣掉某甲都不清楚!!
一騙就是一棟房,詐騙集團專針對戶籍住所不同的屋主
不少網路說法都只是「想像中的手法」,未必在台灣社會有實際發生過,像是網路上傳得沸沸揚揚的「碰瓷詐騙」,目前台灣警方並沒有類似的報案實例。
但是像「房屋詐騙」…這可是實際發生過的案件,雖不至於像「支付命令」這類常見的詐騙案件。可是上當者可是整棟房子都不見了!!絕對是不容小覷的詐騙手段呢!!
根據立達徵信社搜尋新聞發現…2005年就有類似的案例,詐騙方是一個有系統的組織,專門針對「戶籍住所」不同的屋主。詐騙集團也充分利用了這點,同時屋主沒有設定抵押、只有本票債務的要素也被詐騙集團掌握。
利用偽造身分證、本票、印章,而且歹徒聰明的地方在於…他們會利用簽約時得到屋主的身分證影本再做印章。之後再利用人頭捏造虛偽的債務關係,再用屋主的名義以本票作為抵債。看到了嗎?
這些手續全都可以單人完成,之後詐騙集團再跟法院聲請本票兌現。剩下的流程就如上文所提,法院不斷的寄通知書到該屋主的戶籍(租屋處)。但是結果可想而知….屋主對於一切的事情都將毫無知覺。等到察覺時….自己的房子已經被拍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