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保護令有何甚麼刑罰?

違反保護令有何甚麼刑罰?

在我們處理家暴蒐證案件之時,一般都會協助客戶來聲請保護令,但是因為社會新聞上常常有聲請保護令之後,對方依然毫不在意地出現在生活週遭之例子,所以大部分客戶都會來詢問我們到底違反保護令會有哪些的罰責,是否罰責孩不夠重才導致社會類似事件頻頻傳出呢

其實一般的民眾會認為保護令似乎沒有甚麼太大效用主要是有幾個原因:

一、民眾法律常識的不足,對於保護令詳細細節也會並不瞭解。

二、有些民眾聲請保護令之後,即使另一半違反,也會狠不下心去舉報。

三、警方並未將家暴的案件看得十分重要,所以處理上就就會有所延遲。

當然以上也都只是比較常見原因,還是有許多個人因素部分我並沒有考慮進來。而至於違反保護令的罰責,《家庭暴力防治法》都有明文列出應該如何處理,像其中的61條:

違反法院依第十四條以及第一項和第十六條第三項所為之下列裁定者,為本法 所稱違反之保護令罪,而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者併科新臺幣十萬元 以下罰金:

一、禁止實施家庭的暴力。

二、禁止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者其他非必要聯絡行為。

三、遷離出住居所。

四、遠離住家居所、工作場所、學校或其他特定場所。

五、完成加害人的處遇計畫。

雖然《家庭暴力防治法》有明文列出罰責,但是實際上並沒有被徹底的執行,主要原因我剛剛也提到過了,不過在這要這裡要注意的是,《家庭暴力防治法》13條中有提到,保護令事件不得進行調解或者和解。所以有時當您向警方所舉報時,您就必須注意警方是否因不想惹麻煩,所以提議要您和另一半進行和解。其實這樣是不對的,我們必須要堅持自己的權利,絕對不退縮。

之前我們立達徵信社也曾接過一件案例,一位婦人來電請教我們有關保護令的實行要點,她的情況是這樣的,她因丈夫家暴而獲得法院判定離婚,女兒監護權也歸她所有。她因害怕對方報復所以聲請保護令,雖然並沒有發現丈夫出現在她生活週遭,但是婦人的女兒卻說父親有來找過她,婦人卻認為這是人之常情,所以並沒有太在意。

不過最近她女兒卻說次數越來越頻繁了,所以她開始擔心到底對方又有什麼企圖,但是因自己並不熟悉相關法條,所以便詢問我們。

這個案例,很明顯婦人前任丈夫已經違反了保護令,這是可以被舉報的。所以我們便引述相關法律條例讓那位婦人來了解,並告訴她若真的受不了了,可以去警局報案,在這法律上,她絕對是站得住腳。

其實像上面案例這樣情形非常之多,音法律常識不足,常常也會使得法律本身失去效用和意義,畢竟並沒有律師或者警察天天陪在我們身邊,所以充實自己相關知識是非常重要。立達徵信社也會有提供法律諮詢服務,歡迎各位隨時的來電,我們必定所能為您解惑。

如果有任何需要協助與諮詢,都歡迎撥打我們24小時免費諮詢:0800-25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