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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徵信
(發佈時間:2018-09-28 10: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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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徵信,幾乎是不少民眾不做他想的調查方式。其實…一般民眾日常早就在做「財產調查」了,包含岳母問男方「在哪裡工作啊」、「待遇不錯吧?」、「有置產的打算嗎?」更直接的乾脆直接問「薪水多少」、「存款多少」,這就是最常見的「財產調查」。而交由專業單位調查的委託…就是所謂的「財產徵信」。
甚麼時候會需要找徵信社做財產徵信呢?依照立達徵信社過往的例子,大部分都是在「債務」上有問題,希望藉由徵信社調資料「證明」對方有多的財產,進一步在法院上得到有利的判決。但是…這樣的想法,基本上有很多漏洞,首先…如果債務的金額不高,去找徵信社調資料不但不划算,也多了一件風險。但回過頭來講,如果債務人是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執行其公司負責人的財產。此外,很多人想走法院程序,但第一點「債務人之原地址」就找不到人,多的是當初簽約時資料不明確,或是給一個假地址的情況,儘管還是可以走強制執行路線,但法庭上要處理的案件多如牛毛,不少債務人乾脆「以拖待變」。有些小公司真的經不起三個月以上的折騰。等官司打完….自己的公司命脈大概也走至尾聲了。司法的協助如此,也難怪不少民眾會想要用更快的方式解決問題。
財產徵信的常見問題
明明有法院方式可循,為何「財產徵信」問題還是層出不窮呢?
主要當然跟流程息息相關,依照中華民國現行體制,財產徵信走法律途徑主要有三大方式:
1.命債權人查報-簡單來說就是法院認為有調查必要,會命債權人查報。
2.依職權調查-執行法院依聲請調查,這是法律規定,也沒甚麼好說的。
3.命債務人報告-如果法院或債權人尚有財產時,會命債務人報告…但這點乍聽之下就非常好笑,會有人財產隱藏在外還老實承認「是,我沒有還錢,我在某某地方還藏有財產」嗎?如果大家覺得這樣的說法很好笑,那就意味著「命債務人報告」這一途徑是非常荒謬的一件事。
想找出對方財產,確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真正的高手會雙管齊下,但大部分面臨債務問題者,多是在簽約上就疏忽資訊,或是債務人有心拖延,有心鬥無意,無怪乎台灣那麼多債務上的問題上徵信社求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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