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怨偶們製造一點緩衝空間,分居協議
有時候徵信社會接到跟「分居」相關的案件,甚至出現跟徵信社較不相干的「分居協議」也在諮詢問題之列。究竟「分居協議」是要幹嘛的呢?或著說夫妻能不能做「分居協議」呢?
從婚姻的本質思考,夫妻雙方本來就應互敬互愛,以追求和諧圓滿的婚姻生活為目標。此外,民法規定夫妻有互負同居義務之責,從這點觀之…「分居協議」似乎有違上述之原則。然而,現實不是每對夫妻都如神仙眷侶,有些夫妻一天講話不超過5句話,甚至有家庭內有著家暴的情況。法律作為最後一條防線的考量下,不對家庭做過度的干涉,如一時的「分居協議」,在不違反善良風俗、公共秩序的情況下,「暫時的」分居協議法院多會接受。
【分居協議之注意要點】
儘管暫時的分居協議多會被法院承認,但也要注意其要點,包含:
1.「暫時的」分居協議可被承認,但不代表夫妻可以「永久」分居,所以最好載明期限
2.在分居期間,婚姻關係仍未消滅,雙方仍有互負貞操之義務,不得與第三方發生性行為,儘管很多夫妻早已視另一半如無物,但對方真要抓…其實是於法有據的,可千萬不可忽視這點呢。
3.財產、孩子監護方式、互負扶養的責任…這些都不會因為分居而消失,所以最好在分居協議上白紙黑字羅列。
4.如雙方擔心簽訂部分有疏漏之處,也可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
5.如彼此還有債務牽扯不清,也建議在分居協議上事先擬定,避免明明是為了冷靜彼此情緒,結果債務問題反惹得一連串紛擾。
6.目前法律並無規定「分居幾年後可離婚」,所以如果是抱持著「我分居超過三年,就可以光明正大訴請離婚」等想法…恐怕要失望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