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債務與遺產間的衡量,拋棄繼承
【拋棄繼承書狀是拿來幹嘛的?】
「拋棄繼承」簡單來說,就是不繼承被繼承人遺留的權利義務,這裡的權利義務包含著財產與債務,所要寫的書狀就是「拋棄繼承書狀」。
【拋棄繼承怎麼辦理】
繼承開始時,前往往生者(被繼承人)所屬管轄法院辦理。
【拋棄繼承有限定時間嗎?】
有,繼承人在「知悉繼承」時的三個月內以書面跟法院聲請。
【拋棄繼承可以自己辦理嗎?】
當然可以,並不會很難,就只是跑流程而已,只是裏頭有很多文件要申請,流程不懂都可以詢問法院服務中心的人(理論上他們每天都在處理,所以最熟這一塊業務)。
【不辦拋棄繼承會發生甚麼樣的事?】
如果遺產多於負債,不辦拋棄繼承基本上沒有甚麼大問題。但要是遺產小於負債,儘管現在採「限定繼承」模式,但如果往生者生前有很多債務,就只能經由「遺產債務清算」來搞清楚到底有多少債權人。如果沒有走清算程序,甚至有可能發生自己倒貼的情況。
※立達徵信社貼心叮嚀,如果自己預估遺產會多於債務,但不清楚債權人到底有哪些,建議一定要主動跑一趟遺產債務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