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社涉對法院人員恐嚇取財
專業辦案透明價位 24時免費諮詢0800-250-555經台北地方法院調查, 江梅綺女人徵信社疑似在徵信辦案時, 為了抓姦蒐證取得對方女性教師的裸照, 並且想要勒索封口費卻遭到拒絕;而後又涉偷拍法院女科長製作情色光碟並以此要求, 恐嚇若是不答應便會逼對方離職。
而全案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之後, 依照恐嚇取財罪與妨害秘密罪名, 判決負責人江梅綺10個月刑期, 得易科罰金30萬元。
在徵信業界「江梅綺徵信社」以女性替女性調查外遇案件、抓姦的口號在業界頗有名聲, 並強調徵信人員全為女性而更可保護女性客戶, 不過就在三年前因為涉嫌犯罪組織而遭到刑事局的拘捕;警方調查,江梅綺徵信社接受委託調查在法院工作的女科長,結果在女科長的住宅中安裝針孔設備, 並愉拍到私人的性愛畫面, 爾後更是將影片製作成光碟寄給對方, 揚言恐嚇要逼女科長離職;在調查此案的同時, 警方還發現該家徵信社在調查一名國小女教師時,也是比照同樣手法偷拍對方的裸照, 然後向對方勒索為數不少的金額, 在那名女老師報案後, 警方逮捕江梅綺和9名員工。
全案經過台北地方法院審理, 法官認為江梅綺犯下恐嚇取財、妨害秘密等罪, 於是判處她10個月有期徒刑加上得易科罰金30萬元, 至於其餘的9名徵信人員也被判4個月到1年半不等刑期, 全案可以繼續上訴。
徵信社在辦案的時候, 雖說難免會使用到一些道具器材來取得珍貴的蒐證證據, 但利用證據來威脅恐嚇對方, 卻完全是有違專業道德的行為, 而身為同行的其他徵信人員應該以此事件作為警惕, 切不可在徵信調查的同時為了利益而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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