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慾橫流的撿屍人生?撿屍的意涵跟常見發生地點

喜歡夜生活的朋友,去pub、夜店、酒吧紓解壓力,也成為一種常見的消遣方式,不過夜店等地方就是「物慾橫流」,不只是單純的聊天、酒精成分那麼簡單,不少女孩子(甚至連男人有時都成為犧牲者)酒醉狀態被人帶走,醒來發現自己在旅館或是其他地方,下體的疼痛也表示自己昨晚被人性侵,這就是歷來被稱作的「撿屍」。並不是真的去墳墓盜墓撿屍,而是撿回來的爛醉女子,通常已經沒甚麼意識,就像一具癱軟在地的屍體,故有此之說。立達徵信社,以下為大家介紹。
而撿屍的「農場」,通常跟酒精有很大的關係,所以常常可以看到知名夜店或是酒吧散場後,一堆人舉止跟僵屍一樣的移動,甚至有人走沒兩步就倒下。這時候就有很多人「慕名而來」,因為從外人來看,這些農場採收者應該是倒地者的親友,所以通常不會多加干涉。不過這些人大部分都是撿屍老手,而被撿走的女孩子(偶爾也有男孩子)看樣子是在劫難逃了呢!

撿屍

撿屍的刑責,徹徹底底的犯罪行為

不少撿屍人會覺得….我這是你情我願,根本不是犯罪,這樣的說法當然經不起推敲,酒醉狀態女孩子通常已經失去知覺,並非以強迫手段脅迫…所以不是犯罪?如果您抱持著這樣的想法甚至已經付諸實行,立達徵信社在這嚴正告訴您…這絕對是不折不扣的犯罪!!
依據刑法225條的第一項:「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換言之,利用女孩子喝得爛醉再予以性侵,儘管對方沒有感覺,依然是三年以上的重罪。這樣的罪刑同時也沒有緩刑的空間,絕對不是開玩笑的事!!
第二,要是有人說他只是幫忙運送、甚至幫忙開車,女孩子甚至碰都沒碰到,總會判比較輕吧?恭喜他…成為本日最倒楣!!為什麼呢?只有有「犯意的聯絡,行為之分擔」,依據現行的法律判法,這位幫忙開車的人一樣事趁機性交的共同正犯,或許法官「得」減輕刑責,也就是這位把風或是開車運送的朋友在一口都沒吃到的情況下被判重刑。況且,這類型的事情很難抓,一但被抓到法官或檢察官都會從嚴處置,絕對是讓這些撿屍農場主吃不完兜著走。

免錢的最貴,撿屍小心撿到黑山老妖

男人撿屍,占盡便宜,不過…有時候事情真的那麼簡單嘛?男人不笨、女人也不傻呢!!明明知道自己喝醉有很大的機會被人上下其手,為什麼還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流連忘返呢?以下幾種情況,供給男士們參考。
◎放縱情慾-男人有需求、女人當然也有,習慣這種肉慾生活的女孩子就藉由這種方式放縱慾望。或許有人會很難理解…撿屍的人高矮胖瘦都不知道,連身體健不健康都是未知數,為什麼會故意被人撿走呢?說穿了姊就是想一夜放縱,但又怕被人講閒話,被撿屍就是進可攻、退可守的好方法,手段高妙者還可以控制撿的人素質,太醜的人還不肯被他撿呢!!如果前幾天高呼被人佔便宜,結果沒幾天看到她繼續流連酒鄉,那八九不離十就是這一類的人呢!!
◎仙人跳-徵信社都知道…免錢的最貴,投懷送抱,要嘛真的是自身條件太好,要嘛就是對方別有所求,不貪色…那就是貪錢了!!通常都是小組行動,一方被男方撿走,男生還以為今晚又有豔福可享,殊不知衣服脫到一半就有人一陣敲門,幾個彪形大漢團團圍住,情理都在對方手上、拳頭又比不過對方,不掏錢…還能掏甚麼呢?
◎用身體換錢-有些女孩子把身體當作籌錢工具,先假意接近有錢小開,製造被小開撿走的機會(有時候甚至會製造曖昧空間,讓對方覺得這是有意勾引)。等完事後再討取「酬勞」。聽起來不可思議的生活方式,但現實生活確實有這樣的狠角色存在。不過一山自有一山高,碰上後台硬的小開,有時候反而是女方吃虧呢!!
整體而言,撿屍不管是撿與被撿都不是甚麼好事,男女生飲酒也要適量,如果真的不是製造機會給別人,最好事前就控制好飲酒的程度,以及安排接送的人,畢竟就算不論撿屍,酒醉的人光是嘔吐就有可能窒息,不可不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