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年增加的台灣監所問題,煙毒犯成問題核心
廢死?死刑?矯正犯人?讓受刑人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更生人?這些學理上的爭執,常常忘了從問題的癥結點去討論,因此淪為沒有確實資料的口水戰。
如果在有具體資料輔證與分析的前提下,無論是對於司法制度、獄政改革,都能有更精準的掌握與幫助。立達徵信社以下分享我們整理的一些資料,希望能藉由此拋磚引玉來激起更多的良性討論。
台灣目前的監所實際情況…是「逐年增加」。講逐年增加或許只是一種形容,大家還沒有感覺。但從實際數字來看,全台49所監獄,應收人數是54593人,本來理想數字是一名戒護人員對五名受刑人,但是現實情況是…總實收人數是63185人(此為2015年的資料)。
應收戒護人員是4842人,但實際人數只有4409人,在受刑人比應收人數多、戒護人員比應收人員少的情況下,台灣的戒護人員比例是相當驚人的1:14,這意味著一位戒護人員平均要管14名受刑人,如果這14名受刑人都循規蹈矩那還好辦,如果其中有3位以上喜歡鬧事的受刑人…恐怕戒護人就有得受了呢!!
不少朋友會好奇1:14數值是高還是低呢?依照其他國家的數據來看,美國是1:4.8、日本是1:4.6、香港是1:2.4。無論是哪一地區都跟台灣的1:14甚至最高飆漲到1:20有很大的差距。
管理者疲於奔命的同時,也很難深入每位受刑人的心達到良性溝通的效果,這樣情況下,人犯能夠真正打從心底感到後悔嗎?恐怕是相當困難的事。
而超收帶來的空間狹小、精神壓力,都容易造成暴動、傳染病,對於值勤人員而言,那一天不要讓他們碰上甚麼突發狀況,像是死人、犯人出狀況…等,如果是像高雄監獄那樣挾持長官情況的大事,事發後底下人一定都「皮皮挫」,之後的懲戒都是免不了的。
進一步的去看,為什麼台灣監所收了那麼多的人犯,主要原因又在哪呢?按照目前台灣監所的情況,煙毒犯佔有最多的比例。根據2015年法務部統計,幾乎佔了一半左右。
煙毒犯麻煩之處在於難以戒除,所以儘管獄中表現良好假釋,出來後要是壞朋友繼續糾纏,很容易「重操舊業」,沒多久就回鍋。而監獄中煙毒犯相互交流,內容當然不是出來後怎麼改過自新,而是如何用更隱密方式販毒、吸毒。
也無怪乎不少有識學者都強調從「煙毒」這部份著手,畢竟如果將近一半的受刑人能夠有效減少的話,監獄超收的問題就能大幅度的舒緩。因為毒品而產生的社會悲劇也能夠減少幾樁,無論是對於受刑人、社會大眾而言,不忒是一件好事。
比起虛幻的廢死、死刑是不是能夠遏止犯罪爭論,減少毒品供應跟嚴懲毒品供應商,絕對是一件值得投注的方向。
對症下藥,法務部針對煙毒犯提出相關辦法
台灣監獄超收、人滿為患,毒品罪犯的比例相當大。
其實…不單是台灣,美國同樣也苦惱於日漸增加的煙毒犯。
甚至考慮提早示範煙毒犯。這樣的作法當然不適用於台灣。
但是煙毒犯的問題一樣要處理,不然佔有受刑人總人群相當大的比例,如何處理…都讓法務部傷透腦筋。
法務部目前的做法是把這一類的煙毒犯「病理化」,除了對於初犯者用「緩起訴」處分外,也以「治療」取代「監禁」,為的就是有效舒緩監所過多的人潮。
不可諱言,毒癮、酒駕的犯罪者,常常因為成癮關係抓不勝抓,但如果不是犯了重大刑案,通常是短期監禁,這些人出來後會誠心悔悟、還是重操舊業呢?
相信不少社會新聞已經給我們相當血淋淋的答案了。
但是…換個方向思考,如果之所以對類型的煙毒犯輕輕放過或是轉以輔導方式處理,目的卻是為了「訴訟經濟」或是「監所空間」考量的話,似乎又跟司法懲惡揚善的立場有所差池。
雖說很多毒品並沒有確實的「受害人」,但是吸毒造成的家庭破碎、以及毒販毒癮發作後造成的傷害跟社會損失,卻是檯面數據難以顯示出來的。
立達徵信社認為…與其爭執死刑的教化意義,還不如學習部份國家對於毒品販賣的嚴懲,從上游禁絕毒品。
同時從醫學治療的方式協助吸毒者回歸正常,當然…這一切有賴於當事人本身的堅強意志,自己都放棄的話…監獄超額、愛的關懷或是嚴刑峻法,恐怕都抵不過那從靈魂深處湧上的吸毒慾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