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身體的隱私到生活的隱私,受刑人的種種被剝奪
徵信社的工作通常是偏向感情糾紛、或是尋人查物,比較不會接觸到嚴重的刑案。
或許外國有私家偵探甚至能夠協助官方辦案,不過在台灣…這樣的情況終究是少數,至於徵信社的監所的關係也沒有想像的深,除非跟委託人的要求有關,不然徵信社一般是不會接觸到受刑人或更生人的。
當然…很少不代表沒有,幾樁特殊案件的辦案過程,以及認識一些監所背景的朋友,都讓我們對受刑人監獄生活有進一步的了解,在死刑之爭如火如荼的現今,從監所生活去了解制度的運作,或許更能達到教化的功能呢。
對於很多剛進去的受刑人而言,第一關就是難以忍受的恥辱…沒錯,就是身體檢查,為了避免受刑人夾帶違禁品進去,全身都要脫光檢查,包含頭髮、嘴巴、以及肛門(女性因為曾有私處夾帶東西的情況,甚至要自己撥開給人檢查)。
男性則要以手掰開肛門,並進行小跳躍跟輕微咳嗽,為的就是確保身體沒有夾帶任何東西。
而目前「人權」的觀念不斷演進,所以理論上檢查者不會觸摸受刑人的身體。而女性受刑人的檢查則由女性檢查員來作,不會發生檢查異性受刑人的情況發生。
第二個讓受刑人覺得不舒服的,大概就屬「隱私」了,無論是會客、監所生活、書信,通通都會被檢查過一輪,日常生活也會有監視錄影器全天戒備,避免監所內有暴動等情況。
這樣的情況當然不允許受刑人有甚麼越壘舉止,一但被發現當然就會被懲罰囉!!
至於很多人好奇的監所內的「同志」問題,如果彼此有「需求」,是否可能現場真槍實彈呢?答案是…不行,畢竟監所是給人矯正、悔悟之所,而不是尋歡享樂工作的場所。一但被發現…一樣嚴厲懲罰。
所以根據過來人的經驗,儘管監所真的有同性戀,但是也不敢明目張膽的表現出來,頂多就是私下牽手、親嘴。
不過在生活上,監所的受刑人倒是相當規律,習慣抽菸的受刑人,甚至有抽菸的時間(不過菸錢當然要自己買)。
一到五的工作時間,在週六日則變成看電視,九點到十點之間還有吃零食的時間,所以如果平常不運動、或是運動時間沒有特別消耗的話,很容易不到兩三個月肚子就圓了起來(像是北捷殺人犯鄭捷就是一例)。
這樣的情況當然給外界人士帶來不良觀感,雖然外界人士很難想像失去自由的滋味,但是看著可惡的兇手日漸發福還死不認錯,實在是讓受害家屬相當難受。
整體而言,監所生活就是「規律」、「固定」,沒有甚麼特別的變化,加上台灣監所的超額,負責感化的老師就算有三頭六臂也很難跟每位同學都熟絡。
監所的目標當然是希望每位受刑人能受到感化好好作人,但是現實的情況卻是…大部分的受刑人沒有因此受到悔悟,只是在裡面不斷「切磋」犯案手法。
出來尋思下一票要怎麼作。成為治安的漏洞與困擾。
監所超收問題嚴重,醫護資源不足和人員的疲於奔命
受刑人是來監所懺悔的,這點立達徵信社是受感贊同的,但是畢竟是監所期望「矯正」的想法還是多於「懲罰」,不然直接採用新加坡的鞭刑會更具嚇阻性。
正因為如此,受刑人的基本生活環境以及身體健康…還是要提供一定的資源。目前監所的醫護人員問題不斷面臨挑戰,以下就是常出現的監所醫療問題:
◎人力不足-以目前監所幾乎有6萬名以上的收容人,但實際上只有160多位醫護人員,同時這還不包含行政業務,這些醫護人員承擔了多大的工作量…可想而知。
◎監所超收問題…表示同樣空間被塞了大量的人犯,就算法務部基於輕罪從寬處理,監獄的超收問題還是有增無減,這也影響到傳染病發生時,監所很難撥出新的隔離空間,或是避免傳染病的散播。
◎經費的不足,監所苦於應付各式各樣的經費,早已左支右絀,絕對不是外界所傳「人犯光靠工作薪水就能自給自足」。
因為光醫療經費就拿不到實際預算的一半,受刑人的健保也是國家支付,怎麼算得上「自給自足」呢?
◎犯人的看診問題-擔心人犯越獄或是挾持醫護人員,進出都需要警衛陪同,如果受刑人是半夜身體不舒服…常常只能自求多福了,因為護理人員就算來了也要警衛陪同才行,曾經有例子是警衛去巡邏,回來時人犯已經從肚子痛變成急性胃炎…
雖然監所有著上述問題,立達徵信社還是要說..「歹路不可行」,不存心作奸犯科,就不用承受那麼多資源的短缺、以及種種不合理的待遇,同時也要想到…任何犯罪的調查跟事後管理都是要花錢,吸毒,會被檢驗、勒戒,這些長期來看都是花社會的納稅錢。
如果真心悔悟,就趕快在監所乖乖配合,出外迎向努力的第二人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