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最高法院答辯,矯正署真的沒有矯正功能嗎?
監獄,很多朋友這輩子大概都沒有親自體驗過一次(當然,這是好事)。對於監獄的想像,大概多出自於電影或是文學作品的橋段,舉凡史蒂芬金的巨作《刺激1995》(原名是蕭山克的救贖,刺激1995實在是很微妙的翻譯)。或是港片中的《黑獄斷腸》、《監獄風雲》,裡面的長官無不窮盡自己的能力「整治」犯人,像是請受刑人喝加了頭髮的奶茶,一般正常人當然不肯喝,這時候長官就有理由懲罰對方了…「長官請你喝奶茶,不喝也別浪費啊~~」接下來又有受刑人好受的,對於犯罪的受刑人,一般人的想像就是把他們跟我們一分為二,特別是殺人強暴、擄人等重刑犯,把這些人盡快處死就好,還管監獄有甚麼教化功能呢?但是…隨著台灣監獄的飽和,以及監獄出來更生人統計出的再犯率,教獄是否具有「矯正」的功能,再次成為廢死、挺死等團體的攻防話題。立達徵信社,以下分享相關討論。
「北捷車站隨機殺人」案,曾經掀起台灣民眾的一陣恐慌,犯人鄭捷當場就被警方逮捕,歷經相關司法程序,也在2016年4月7號於法庭辯論,鄭捷的律師看得出來絞盡腦汁要幫助被告,儘管人贓俱獲幾乎沒有冤獄的空間,律師還是就程序努力的找尋一線生機。不過鄭捷倒是發表了三項聲明,條理清楚的內容讓不少網友懷疑並非親自所為,而是律師代寫。其中第三點…可說是直指監獄是否具有「矯正」功能核心。鄭捷認為監所或是矯正署更本不具備矯正的功能,乾脆改名叫作「懲罰署」算了,裡面的受刑人做得工作基本上是機械性的工作,無法發揮能力,讓受刑人成為人形廢物,甚至有受刑人因為這樣造成四肢的扭曲。犯人沒有得到感化,出來還是只能重操舊業,根本沒有所謂的「矯正」。
對此說法,矯正署當然很不滿意,認為監所內的作業不但多元,而且可以根據自己意願決定是否學習,在目前人力資源不夠的情況下絕對是盡力做到最好。而大部分受刑人本身都很爭氣,努力把產品做到最好。絕對不是把受刑人當作「人形廢物」,鄭捷的言論,說穿了只是一己之偏見。
監獄真的能讓人悔改、了悟自己的錯繼續向前進,並彌補自己的過失嗎?光從鄭捷的話語中立達徵信社真的感受不出來,不過唯一可以確認的是…鄭捷本身比起被關,更傾向於死刑一了百了。這點倒是無庸置疑。
從制度面著力,讓監獄矯正功能成真
不少廢死集團都強調國際上的《兩公約》,或是犯人有「悔改之意」,接著雙方就在爭執「死刑是否必要」、「死刑是否能遏止兇殘犯罪」、或是「刑法規定任何人都不能奪走別人性命,那國家就可以嗎?」種種爭執,都在在激起了死刑之說的各種問題。不過立達徵信社覺得好奇的是,廢死聯盟大多是針對「死刑」這件事的本身,如何遏止惡性極大的恐怖犯罪,大多是以「推動教育」、「重視貧富差距」等大方向的說法,也不太針對矯正署的內部情況作改正,確實…重視教育、感化,會比傳統刑法的「應報」理論更有效避免犯罪者的再犯,但也別忽略了…日本曾經針對這類型的犯罪做過時段性的研究,但是有一半的犯人並不是我們所認知的「社會不公下的產物」,這種情況強調社會不公的弭平,是否真的有用呢?立達徵信社相當懷疑。
立達徵信社雖然不是這方面的專家,但有些案例也牽涉到受刑人的部分,也不是所有受刑人都是大奸大惡之輩,更多的是一時走岔了路。有鑑於此,有幾個方向…立達徵信社覺得可以試著切入:
◎改正監所的收支制度-根據從事印刷業網友的比較,獄中的收支跟外面差了近百倍,一般印刷品在外面可能一個獲利10元,結果獄中材1毛,中間的獲利都被誰拿走了呢?如果用較正常的費用來算,並把這些錢貼補受害者跟國家,是不是對於發展更有幫助呢?當然…這樣的改革一定會擋到某些人的財路,需要有大魄力的人來改革才行。
◎無期徒刑的假釋-如果要廢除死刑,但又同時兼具刑法遏止惡性重大犯罪的效果,無期徒刑相信是妥協下的辦法。不過台灣法令下的假釋雖然明文規定要25年以上加上審核通過,但還是不乏關了10幾年、甚至幾年就出來的更生人,出來後再犯者也不在少數。讓期刑制衡的效用大大降低。如果這類型的犯罪者不擔心死刑,又這樣輕易的放出來,對於一般民眾豈不是另一波威脅呢?
◎毒品的管制-根據法務部的資料統計,監獄的受刑人有六成左右是跟毒品有關,或許有朋友覺得毒品沒有所謂的「受害者」,但別忘了很多的案件不能這樣算,無論是家庭失和、國家必須花經費檢驗治療、以及毒癮發作下的生產力喪失,更別提那些具體的犯行造成的損失。加起來的金額絕對不是「沒有受害者」那麼簡單,實際算起來絕對令人咋舌。矯正、改正….不如事前預防,毒品最好的治療方式就是連碰都不要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