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都站在媽媽這一邊
桃園有一名鄧姓男子和太太結婚三十五年,育有四女一男,鄧男指控鄧妻在前兩年和自助餐老闆的父親暗通款曲,後來鄧男知道這件事後,對方知道錯了,並提供十萬元的遮羞費交給鄧妻的妹妹,再轉交給鄧男,之後,鄧妻將住處的門鎖更換,兩人因而分居十年,因此訴請離婚。鄧妻反控,鄧男背叛婚姻,離家十二年,甚至和小三在外面買房子,還共同生下一名男嬰,鄧男因在外面與人結怨,仇家經常找上門,所以才更換門鎖,再說鄧男連他的妹妹改名都不知道,哪裡來的十萬塊轉交一事?
各說各話的情況下,法官決定找來五名子女,說明誰外遇,誰的說法才是正確的,法官問鄧妻是否有外遇,子女們表示爸爸都在亂講,當時爸爸再開計程車與人結怨,對方每天上門找人,讓她們心生害怕,媽媽才換門鎖,是基於為了保護家人才做的。子女孩在庭上說,爸爸經常動手打媽媽,還強佔外婆的遺產,爸爸之所以想要離婚,是想要給外面的女人一個名份,媽媽不想讓他們稱心如意,所以至今都不離婚。
桃園地院審理之後,法官駁回鄧男訴請離婚,因為鄧妻表明不願離婚,離婚敗訴。這件案件,兒女都站在母親這一邊,代表父親真的太過分了,鄧妻這樣是可以對鄧男的外遇事實提出通姦罪,因為在外已經有小孩了,小孩就是最好的鐵證,可以保護好自己的權益。
離婚敗訴原因證據不足
婚姻關係若走到要離婚的地步,一定要熟知法律,或是能找個律師來協助會更好,因為當喬不攏的時候,通常都會走上法庭,對方也一定會找律師協助,這樣才可以在有利的狀況下爭取權益。離婚敗訴,我們都不樂見,而且有關監護權和財產的部分,大家都希望可以對自己有利,立達徵信社因為這樣,所以與律師事務所律師合作,當然也有律師在立達徵信社處理顧客們的問題。
先前有一名老王外遇,他向法庭訴請離婚,但是早在之前老王的妻子就委託立達徵信社協助蒐證,在法庭上老王的妻子握有證據,不痛不癢的任憑老王胡說八道,說和太太理念不合,教育小孩的觀念截然不同…等等,之後老王的妻子一巴掌打醒老王,拿出老王在外與他人通姦的證據,當場讓老王百口莫辯,殊不知老王的太太早就知道老王外遇,還委託了徵信社調查,想要將小三扶正,當然要離婚,但是得先告上通姦罪,再來就是爭取監護權和財產,當然法官最後都判老王妻子可以拿比較多。
裁判離婚的原因有十一種,重婚、通姦者…等等,很顯然敗訴的原因,就是證據不足,或是沒有符合這十一條,要法官判准離婚會有點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