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纏爛打就能挽回所愛?小心好心變跟蹤騷擾
對於很多女性朋友而言,跟蹤騷擾是一項防不勝防的困擾事件,除了恐怖情人的如引隨行外,也有前夫、惡質親人的騷擾,加上熟人比例高,常常能窺準被害人的生活作息,雖然沒有實際的肢體接觸,但絕對足以讓被害人產生嫌惡感、恐懼感,立達徵信社也接過幾通類似的諮詢電話,諮詢者清一色都是女性(當然,男性也有可能變成跟蹤的受害者)。如何處理呢?或是徵信社可以給予甚麼樣的協助呢?以下為大家介紹。
為什麼立達徵信社如此重視「跟蹤騷擾」這件事呢?一方面就是本身就是跟蹤起家的徵信社,我們了解一件事….如果不是收取金額的服務,跟蹤者還願意勞費心力跟蹤,一定是有很大的執念。而這種執念往往會讓事態惡化。二來,根據統計,跟蹤騷擾長達一年以上者不在少數,這一年來為了躲避對方的跟蹤,精神上勢必承擔了不少壓力。惡性循環下當然更不願意看到對方,而台灣在兩性交往上的教育也不夠充實,不少人對於愛情的想法常常是「我更努力的付出,希望能夠挽回對方」。殊不知這樣的死纏爛打更容易讓對方反感。第三,很多人愛不到而由愛生恨,滿腔的怨氣轉化為暴力手段,使得悲劇發生,之前確實也有例子…男網友愛不到憤而侵入女方住宿處下殺手的悲劇,也是警方、婦女團體、以及不少徵信社開始重視起「跟蹤騷擾」的原因。
跟蹤無法可管?社維法跟家暴法的左支右絀
那為什麼儘管婦女聲浪不斷高漲,跟蹤騷擾的事情還是不斷發生呢?其實這跟法條有關連,目前台灣針對跟蹤的法條,嚴格說來只有《社會秩序維護法》一條可辦,當然…如果對方有不雅、暴力行為、穢言等當然就有其他法條可處理,但是大部分的跟蹤就只是保持一定距離,讓當事人苦於無法可管但又無可奈何。跟警方報案雖然有一定的嚇阻能力,但是警方最後也只會拿《社會秩序維護法》這條來辦,無法另創法條。頂多是再用《家暴法》申請保護令,但也不是長久之計,況且,也不是每位跟蹤騷擾者都跟被害人有關係。多的是不認識的跟蹤癡漢,這時候《家暴法》根本毫無用武之處。
如何處理這樣的情況呢?通常有幾種:
◎叫警察-雖然前面才說警方只能拿《社維法》來管理,不過某些跟蹤者還是很怕警方,通常叫警方來他們就會知難而退。特別是那些想示好又不知道怎麼表示的人。但對於執念強的跟蹤者而言,叫警方只會更激起他們的憤怒,進而做下更令人髮指的行為。
◎請徵信社-徵信社可以跟監,當然也可以「反跟監」,找出跟蹤者的身分,有些徵信社成員比較有背景,這時候倒也可以出來嚇阻一下,不過終究也只能唬唬對方。畢竟徵信社不是黑社會,可不能用暴力解決事情呢。
◎修法-其實長遠來看,這才是最好的方式,德國、美國、英國、日本都有相對應的法條,台灣是否能跟進,就看立法諸公是否有足夠的敏銳度跟智慧了呢!!不然開放權限給徵信社、私家偵探立達徵信社倒是也挺樂意的呢。
《糾纏行為防治法》終於立法!跟蹤騷擾即將終結?
就在我們重新整理過去文案時,外頭局勢也不斷改變,是的…《糾纏行為防治法》草案送審。倘若立法院三讀通過….未來無故跟蹤騷擾者…罰鍰高達十萬元。若是再犯,甚至可以經由法院核發防制令,違反的話則有拘役與罰金等刑罰,可不再只是《社會秩序維護法》幾千塊可以輕鬆收場的事情呢!!
不過,立達徵信社也要提醒各位朋友…先別急著開心,不少警方也考慮到細節部分。首先…就算《糾纏行為防制法》通過,也不是不爽就來個「自助餐」,跟男朋友吵架,隔天報警對方對自己騷擾跟蹤,那男方豈不是很倒楣?
此外,這條草案聯署過了以後,就未再排入委員會審查,甚麼時候才會真正過關呢…?恐怕還在未知之數。
在法條真正通過之前,如果您身邊真的有這種恐怖跟蹤者,不勝其擾卻又無可奈何,也不知道法條甚麼時候落實,也歡迎您撥打我們的諮詢專線,或許會有別的方式幫您解決這樣的困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