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社也很難用到的電波干擾器,市面通訊行看不到的道具
買監聽器材不稀奇,警調、民間徵信社,甚至一般民眾上網都可以買到各式監聽器材,但如果要買「電波干擾器」,恐怕就沒那麼容易了,就算在徵信社也是相當稀有的存在,一般業務也不會用到類似的道具。這道具為什麼那麼稀有,有甚麼神奇的功效嗎?
所謂的「電波干擾器」,其實就是針對不少無線監聽的裝置、或是各式各樣的墊子產品,以往是用來防止手機遙控炸彈,或是在場內安裝相關道具避免監聽的危險。正因為其效力強大,一般人無法隨便購買,店家也不是說賣就賣,畢竟是由NCC管制的產品,要是落入有心人之手,恐怕效果就不堪設想呢。
真的要買,通常通訊行也會一口回絕,要使用相關產品還需要特許才能使用,可說是珍品中的珍品。那徵信社有需要那麼高檔的儀器嗎?一般徵信社主要需要知道別人的資訊,截斷訊息對於徵信社而言並不是太好的方式,也可能讓目標發現自己被人鎖定,就任務目標而言並不是太好的選擇。所以立達徵信社至今倒沒有用過電波干擾器,不過在幫客戶檢查空間是否被安裝監聽器時,倒是會利用訊號攔截器呢!!
美國警方的高端監聽追蹤器材,魔鬼魚系統法庭碰釘子
對於徵信社而言,公家單位的檢調絕對是充滿矛盾性的存在,徵信社從業員可能會很羨慕公家單位在資訊獲取上的方便,同時在購買監聽器材上也有更大的權限,不會像民間徵信公司一般縛手縛腳。不過…民間徵信公司也可能遭遇檢調的搜查,像是之前的抄掉私人機房,所以對於徵信社而言,公家單位的確是又忌又怕的存在。
不過…如果看看美國的例子,恐怕大家更會瞠目結舌了呢。像是FBI、美國中情局等單位,動輒使用監聽道具、手機監聽系統蒐集資料。反對者期望以《資訊自由法》等方式使得監聽法制化、管制化,但一直以來都沒甚麼效果。其中…警方使用的「魔鬼魚」追蹤器,可以攔截手機訊號,監聽訊息,尋找發信者地點等功能。絕對是私家偵探也會垂涎三尺的多功能追蹤器。也因為該系統使用方便,警方多次使用該系統追蹤民眾手機。根據法院資料指出,次數至少就超過了四千多次,令人咋舌。
也因為魔鬼魚系統的濫用,終於在法庭上踢到鐵板,馬里蘭州法院引「毒樹果理論」,否決了魔鬼魚系統的證據能力。監聽、法治、人權、真相這四者的交互關係如何平衡,不只是台灣,也是眾多法治國家一直以來面對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