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以量化的跟蹤恐懼,近半受害者忍受長達一年以上的跟蹤困擾

在無人聞問的暗巷,腳步聲似有若無的傳到耳邊,亦步亦趨,如影隨形,回頭張望…只見一名男子就在幾十尺之外,不知來意、只讓人心裏一陣驚慌,這不是小說情節,而是很多民眾的及身困擾,以為在治安良好的台灣就沒有跟蹤這種事嗎?如果這樣想就大錯特錯了,立達徵信社,以下分享相關反跟蹤實務經驗跟案例。
其實,許多的跟蹤問題,被害人跟跟蹤者都有關聯,並非陌生人沒有目的的跟蹤,而是被害人的親友,根據現代婦女基金會的相關問券調查,親密暴力的受害者,有近乎八成的人是被伴侶跟蹤,而跟蹤手法包含通訊(無聲電話、頻繁電話騷擾)、還有跟監跟更激進的侵入毀損被害人物品,而跟監的時間也相當令人吃驚…光是跟監一年以上的比例,就佔了46%。這樣近半的長時間跟監,對於被害人而言有著莫大的壓力,更別提那1/4比例的三年以上。先不論跟蹤者有沒有進一步的行動,這樣的行為對於被害者的隱私、交友,以及正常生活都造成阻礙。受害者的精神恐懼到達「非常恐懼」者就有近三分之一比例。加上本來就熟識,這樣的深入了解被害人同時進行跟監的情況,絕對會放大受害者的恐懼。
或許有人會問…徵信社不是也跟監嗎?豈不是也造成別人的恐懼呢?確實,徵信社的調查項目中,跟監是很重要的一環。不過真正好的徵信社,跟監是手段,不是目的,理論「不應該」讓對方發現,被發現的調查員,是不成熟、不到位、也不專業的調查員。而如果調查員本身像狗仔那樣張牙舞嘴的貼近當事人生活…恐怕他連當位專業調查員的資格都沒了呢!!而徵信社跟監需要金錢跟時間,相信除非是很大的委託,不然誰有那閒工夫跟監對象跟監一年以上呢?目的性以及隱密性,就是單純的跟蹤狂以及專業調查員最大的差別。

反跟蹤

為什麼一般人的反跟蹤常常失敗?台灣法令的天生侷限

為什麼跟蹤這件事難以禁絕呢?這跟台灣的法令有關,不少受害者並不是坐以待斃,大部分的跟蹤、騷擾被害人是有面對問題的,包含「搬家」、「換聯絡方式」,甚至是「提出告訴」,但為什麼這樣的問題沒辦法根治呢?根據資料顯示,約有「近半(48%)」的受害者還是面臨同樣的問題,但…為什麼會這樣呢?上述方式的反跟蹤沒有用嗎?
之所以會有這樣的問題,跟法律上的漏洞有關。根據目前的法律,跟蹤…只要不是動手動腳、立即性傷害、不雅動作、恐嚇行為…等,幾乎都沒有法條可以有效反制。頂多「社維法」罰錢(3000塊而已)。或是受害者因為精神壓力而需診斷,開立證明,但是…都已經不想看到對方了,又怎麼會想在法庭上對質呢?當然是躲愈遠愈好。
而這樣的情況常常因為跟蹤者是曾經親近的人,更讓被跟蹤者困擾,一開始被害者可能覺得終究是認識的人,見面留一線,沒想到對方食髓知味,不但動輒跟蹤,甚至有更恐怖的下一步。這樣的現象在案例中算是相當普遍,同時…也不要覺得一段關係會因為離婚而停止,分居離婚者還繼續跟蹤者,是持續被跟蹤者的47%。這也是大家困擾的原因。更遑論進一步的行動。而且…這種毫無目的,只是為了增加對方壓力的跟蹤,造成的恐懼是相當大的。完全沒有私密可言。就算警方出面,常常也只能阻的了一時。這樣大家知道為什麼跟蹤讓人恐懼吧?
但是很奇妙的,跟蹤狂一旦主客易位,常常表現出比常人更脆弱的一面,你跟蹤別人,怎麼沒想過自己也會被跟蹤呢?徵信社的反跟蹤,有時候就是以其人之道還至其人之身。你嫌別人觸法,那怎麼不趕快住手呢?而徵信社的專業人員也知道哪種尺度是被允許的,適可而止,給對方一個小小的警告,目的也是給對方表明….你不要這樣傷害曾經愛過的人啦!!

跟蹤狂轉殺機,現實的跟蹤犯案例,徵信社無意中成幫兇

認為只要不聯絡、舉家搬遷就能逃避追蹤狂沒天沒日的糾纏嗎?恐怕沒那麼簡單,立達徵信社以下新聞,就是一樁跟蹤狂引殺機的案例。
一名男網友在網路上認識醫檢科系的紀姓女子,本來雙方透過網路相談甚歡,一時之間頗為投機。但是男女方對彼此的關係界定終究不同,女方只是把男方當成「可以聊天的朋友」,雖然只見過幾次面。但是男方卻愛上女方。就這樣,男方陷入了單戀的情感中。瘋狂追求,反之,女方愈來愈覺得網友黃嫌不適合深交,日漸疏離,男方卻沒因此放棄,反而更加執著,甚至跑到對方工作地點鬧事,要求談判,直到警方來了才悻悻然地離開。
這樣的騷擾、跟蹤,甚至光明正大的錢來鬧事當然讓人非常困擾、害怕,所以舉家搬遷,希望能藉由這樣的方式切斷恐怖的糾纏,殊無料到,黃嫌並沒因此放棄,反而更激起他的仇恨。找來徵信業者,謊稱自己是紀姓女醫檢的丈夫,太太離家多日不回家,希望徵信業幫忙,結果這家徵信業者信以為真,竟然也真的找到對方,沒想到黃嫌要求開鎖完,就拿著水果刀往當時睡覺中的紀姓女子身上一陣亂砍,造成一樁悲劇發生。
這起事件也成為立達徵信社在辦案中相當重要的參考:
◎跟蹤這件事是有可能升級成犯罪的,並不會因為被害人單方面的走避而能善了,有些人的偏執到了恐怖的境界,不做事前防範,無疑是放著一顆未爆彈,相當危險。
◎徵信社本身要做好把關的工作,這起案例中的徵信社雖有辦案能力,卻無辦案的敏銳度,雖然事後有打電話提醒被害人家裡,但終究是晚了。況且,相信有能力的徵信社應該在調查過程就能知道…委託人倒底有沒有真的結婚過。這些都不查證就幫人查案,跟殺人的共犯其實並無二致。多用點心,這樁案件相信就可以避免。
◎目前法令對於跟蹤、跟監的規範並不嚴格,就算警方出面,常常有無法可據、巧婦難為的困擾,也不可能24小時的保護。也造成很多人以跟監壓迫對方情緒,相當可惡!!
正因如此,立達徵信社在接案前都會再三確認,有時候還被來電者奚落「你們辦案還要問喔?拿錢辦事不就好了?」但立達徵信社認為,徵信社還是應承擔社會責任,當自己的辦案成為一樁悲劇的推手時,又怎麼能夠在推託自己只是受人所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