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兵報告,當小偷進入屋內又碰上屋主時,試問何解?

很少人那麼衰,回家竟然碰到還沒走的小偷,更衰的是…小偷竟然不知難而退,竟然打起攻擊別人的主意。怎麼辦?這種事情並不是不可能,初遇者卻可能傻在當場。碰到闖入房子的小偷怎麼辦?立達徵信社以下為您分析。

其實,徵信社因為業務需求,有時候也要跑到別人家中,但是都是為了蒐集資料,並不是為了攻擊當事人而潛入,如果不幸被對方發現自己,第一件事應該是趕快「烙跑」。能不被認出最好。如果到這種地步,只能說徵信社本身的技術也太差了。不管是把風或是接應者的協調都差到一個極致,但不論再差,徵信社都不會主動攻擊對方,因為當這樣做時…就失去了徵信成員的資格呢!

但是…如果今天侵入房子的,不是傻呼呼的徵信社新手,而是心懷惡意的小偷、強盜,甚至是有備而來的歹徒,這時候怎麼辦呢?要反抗?要逃跑?還是站在當場任人宰割?一念之間,就是寶貴性命是否保存的最大關鍵。

不少人可能覺得…「小偷偷東西本已作賊心虛,碰到屋主應該會趕快逃跑吧?」這樣的想法就大錯特錯了,根據很多道上的習慣,去偷東西一定要有東西入手,沒入手不管是偷別人東西來吃,或是一定要找出東西。

總而言之出來就是要有東西。這時候除了增加小偷在屋裡的時間,屋主的危險性也大幅提升,要是不巧屋主起床碰到歹徒,極有可能發生危險事件。2015(去年)高雄才發生一起竊盜殺人的案件,小偷跑去行竊,好巧不巧失風被屋主逮到,雙方扭打成一團。
最後竊賊在屋主身上猛刺多刀,讓屋主失血過多而亡。所以小偷是很有可能變成強盜、殺人。如果屋主是柔弱女子,會遭遇到甚麼可怕的事情….更是讓立達徵信社不敢想像!!

那碰到小偷可能會被殺傷,正當防衛總行了吧?這樣的想法,剛好可以拿之前著名新聞例子作範例。某小偷入侵了退伍海軍陸戰隊成員的家中。結果為護太太跟腹中嬰兒,屋主跟小偷發生扭打,在壓制過程中,小偷或許是緊張過度,還是本就身體孱弱,竟然就這樣暴斃。最後法官判決是屋主「防衛過當」,但是可以以易科罰金的方式搭配緩刑兩年。所以嚴格來說在刑事上屋主倒也不用過度擔心。至於民事案件還在爭執中,就看法官認不認同小偷親人的大開口了。

但是這起事件最讓民眾憤慨的部分,莫過於小偷跑進屋內,屋主正當防衛還被判防衛過當。如果有法律概念者,大概都會覺得該法官判得很有技巧,屋主其實是沒有甚麼問題。但是一般民眾計較的是…「房屋被陌生人入侵,防衛家人還要承擔過當的壓力」。雙方概念跟著眼點不同,也難怪會激起喧然大波!

要坐以待斃?還是承擔過當跟傷亡的風險?法律考量跟現實問題的衝突

坐以待斃是傻瓜,防衛又可能過當,法律搞得我好亂…究竟要怎麼辦呢? 如果就目前法律規定來看,其實是期望當事人在「避免危險」的情況下速速離開(這邊就不花時間介紹必要性、手段性等等法律知識了)。至於逃跑過程中會不會小偷追擊、攻擊呢?

法律人也不太關心這種事,只能請大家自求多福囉!!因為在台灣,殺人者通常「其情可憫」。但是可憐的被害人還來不及「可憫」就犧牲了。法律人也期待當事人跟葉師傅一樣一個打十個,能夠輕鬆撂倒對方又不傷及人命。

但是現實情況真的那麼輕鬆嗎?其實是有很多疑問的,像是小偷是不是有同夥?對方已經侵入家門了,是不是有甚麼特殊的訣竅,甚至安裝了監視、竊聽道具。逃跑的時候會不會來個兩面夾擊?不要以為這不可能,確實有發生過竊盜升級為強盜、甚至強暴殺人的事件。

而就算學過擒拿術、武術等專業人士,平常情況都是「練習狀態」。誰又是真的在刀口上舔血過活呢?

不過有一個辦法把對方制伏後用繩子等東西綁緊,讓對方無法行動又不至於致命,恐怕是目前最好的方式。當然,如果您藝高人膽大,把對方的腿弄骨折,不傷性命又能阻止對方行動,也是好招。只是…現實生活中真的有那麼簡單就處理的道理嗎?

最後,立達徵信社還是建議您,碰到相關危險又沒辦法逃時,危險迫在眉睫,不用管手下留情或是法律問題了,先求自保,活著打官司總好過被人打趴…家人受侵害好吧?

碰到闖入房子的小偷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