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不到一年??詐欺罪的懲罰竟然如此輕縱

對於詐騙的被害者而言,詐欺罪刑期「愈長愈好」,反之對詐騙集團而言,當然是愈短愈好,那詐欺罪刑期大概落在幾年呢?難道沒有更有效的嚇阻方式嗎?立達徵信社,以下為大家做系統性整理。
依照去年(2016)的司法院統計資料,9成的詐欺犯關不到「1」年,很誇張吧?把別人老本都騙走了,結果不用一年就可以出來繼續騙。加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易科罰金」,有人會好奇…詐欺罪不是一罪一罰嗎?確實也有例子是詐騙者犯了十多起詐騙案,被判了30年,最後的實際執行刑期為18年,但這是特例,不是每位詐欺犯都有這樣的「待遇」(當然該犯犯後態度不佳、沒有悔意也是原因)。
不過大部分詐欺犯的刑期不高,這也是台灣成為「詐騙之國」的原因之一,詐欺犯需承擔的風險不高,但一次獲利的暴利遠超過正常工作能拿到的收入,自然讓人不斷鋌而走險!!

詐欺罪刑期

新法上路,組織犯罪條例新修條文針對詐騙團體

相信大家都跟立達徵信社一樣,痛恨詐騙集團的存在,也狐疑為什麼詐騙集團的刑期不因此提高?
同樣的問題,司法界也考慮到了,是的…除了原有的詐欺罪以外,從今年(2017)開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正式通過,易言之,常見的詐騙集團、電話詐騙團體,都被視作是「幫派」,刑期為3~10年。罰金也大幅提高。好逸惡勞又喜歡訛詐別人的壞胚子要小心了!!因為現在一罰就是5~6年起跳,如果法官再以一罪一罰等來考慮。進去蹲個1~20年也並非不可能。因為一時的利慾薰心浪費自己的大好前程,相信聰明人都不會這樣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