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震怎麼抓姦與注意事項
徵信社日常,在風險與觸法下前進
常見徵信社案例,徵信社辦案真的有辦法全身而退嗎?

常見徵信社案例,徵信社辦案真的有辦法全身而退嗎?


小漢生性風流,頻繁出軌。太太小花一氣之下請徵信社調查。因為小漢作息固定,所以徵信社這次採用最「土法煉鋼」的方式-徒步跟與車跟,不裝設GPS,果然沒三天就發現小漢跟小三親暱互動,接著徵信社一路跟到摩鐵前,也拍攝照片。因為沒有要抓姦的關係,徵信社馬上報告委託人小花。沒想到小花提告後,小漢也不干示弱,反告徵信社與小花妨害秘密。於是,夫妻雙方的戰場從家庭移至法庭...

上述的案例,徵信社成員應該都頗為眼熟,是的...這是徵信社的典型職業風險,而徵信社要想辦法克服這些問題,進而達到獲利的目的,同時有效率地避免踩到法律地雷。是不是能熟練地做到上述水平,就是徵信社是否老練的證明。此外,有點警覺的消費者一樣會擔心「徵信社跟監與抓姦會違法嗎?」。所以到底會不會,是徵信社「必須掌握」;消費者「很想了解」的問題,箇中的奧秘,立達徵信社以下為大家分析。

跟監會觸犯「妨害秘密」嗎?《社維法》又如何呢?

跟監會觸犯「妨害秘密」嗎?《社維法》又如何呢?

這裡的徵信社跟監,包含大家最常在電影中看到的「徒步跟蹤」、「駕車跟蹤」,並沿途拍下關鍵證據,包含「進出摩鐵」、「親暱互動」,這些爭議都算在刑法第二十八章,第315條-1「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如果該徵信社技術洗鍊,只蒐證「公開場合的資料」,也真的被他們逮到目標跟第三者互動的證據,依照之前的案例-「無罪」,法院的理由包含-「蒐證者是為了掌握配偶外遇的證據,所以才請徵信社調查」,這樣的情況有其因果脈絡,並非「無故」。此外,該徵信社技術頗為老練,沒有逾越蒐證的尺度,全部都在公開場合。所以不符合「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隱私」的定義,簡單來說,跟監蒐證是可以做到乾乾淨淨,完全不觸法的。

有人會好奇,你們徵信社這樣跟蹤別人,不是跟癡漢或變態騷擾目標一樣,這樣不會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嗎?其實,如果是徵信社,除非是刻意想警告目標,不然一般跟蹤是「不會」讓對方察覺的,更遑論讓目標去找警方,或是警方出面「屢勸不聽」...一發現情況不對,專業的徵信社就要趕快撤了,不太可能繼續「硬跟」,所以要觸犯《社維法》的機率非常低,以立達徵信社從業十幾年的經驗,從來沒有「一件」同行的案子是因為《社維法》而爆發。足以見得徵信社違反《社維法》的機會是多低。

還有,大家別忘了,「妨害秘密」是「告訴乃論」,只要被害人不告或是私下和解,通常都能大事化小,本來就不容易提告了,現在又可以和解。所以好一點的徵信社對跟監的態度就是「兵來將擋」,早就知道怎麼處理了呢。

風險財?徵信社抓姦會違法嗎?

風險財?徵信社抓姦會違法嗎?

這個問題,會因為問不同的單位而有不同答案,如果是問律師,通常會回答「”恐”會觸法」。如果是問徵信社,對方則信心滿滿的回答「我們做那麼久了,沒被抓過」。所以消費者可能會很混淆,到底會不會違法,怎麼大家說法都不一樣?

其實,大家都是從各個角度出發,終究會像「盲人摸象」一樣,各有各的依據和盲點。
律師動輒說「恐」,是因為他們不用幫委託人蒐證,頂多就是幫委託人分析手邊的證據能力是否充足。至於委託人能不能蒐集到精準的證據,那不是律師要管的東西。律師只要收打官司的費用,或著是鐘點法律諮詢就好,此外,律師的態度常常是「謹慎總是好的」,所以只要有10%的機會,他們也會勸委託人把這10%的機率降到0。

反之,徵信社常常是做第一線的苦差事,就算有30%的風險,徵信社也必須吸收,說穿了,在台灣「通姦罪」就是那麼難蒐證,不是當場抓姦在床;就是運氣好拿到沾有體液的衛生紙團或床單,其他幾乎沒有機會。所以在台灣,熟練的徵信社會靠著自己獨門的方式,讓抓姦風險降到最低,絕對有風險,但未必會違法。

至於徵信社如何避免違法呢?其實也不外乎是老生常談,掌握外遇者的正確通姦時機、空間是屬於誰的、警方有沒有陪同、現場有沒有過激的手段、協調時有沒有專業第三方在場見證。如果每個環節都做好,沒有出包,剩下就是看「有沒有上法院」,而這也是徵信社少數無法掌握的東西-法官的自由心證,實務中也確實發生過同一件案子一審二審大翻盤的情況,所以到底是重視婚姻的權利;還是重視隱私權,老實說就不是徵信社能輕易下定論之處了。

不過立達徵信社倒是能肯定的跟大家說,我們從業十幾年,抓姦從來沒有卡過官司,因為我們對於整個流程的掌握可說非常熟練,把違法的機率與風險壓到最低,這也是我們引以為傲的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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