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親人協尋服務
專業辦案透明價位 24時免費諮詢0800-250-555 要過多久才算是失蹤呢?怎麼樣才算失蹤人口?立達徵信社在尋找失蹤人的服務已經服務多年,擁有豐富的經驗,對於協尋找人的費用也比起其他家徵信社來說更加透明,我們相信,只要您想要尋找的人還在地球的某一個角落,我們就有辦法讓你們相見!不論是天涯還是海角,都將竭盡全力為您尋找到他。
【多久才算失蹤?】
根據規定,在台灣設有戶籍者,符合下列項目之一,就可算失蹤人口:
■ 遷出未報或未按址遷入 ■ 隨父母或親屬離家 ■ 離家出走 ■ 意外災難 ■ 迷途走失 ■ 上下學未歸 ■ 智障走失 ■ 精神異常走失 ■ 被拐(抱)走 ■ 海難、空難
而依據民法第八條規定:失蹤人失蹤滿七年後,得為死亡宣告,年滿八十以上則是失蹤滿三年,而遭受特別災難失蹤的人則是失蹤滿一年就可以申請死亡宣告。
面對以上這樣的條文規定,雖然冰冷,但是仍有它存在的必要性,只是只要沒有見到對方的屍首,都有可能表示對方還活著,如果你想找到他的話,多一個人多一分力量,委託徵信社會是一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