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圖索驥,假畢業證書無所遁形
在「假學歷」的各式偽造中,有各式各樣的做假方式,而用「假畢業證書」是最便利、但也最容易穿幫的手法。會被騙者通常是沒有心生懷疑。一旦起疑,用假學歷的無一不被揭穿。以立達徵信社來看,是非常低端的騙人手法。
大家可能會好奇…假畢業證書真的那麼好買嗎?答案是…尋找google大神,就可以看到不少販賣假畢業證書的賣家。或許他們會隔一陣子消失(不管是被抓還是避風頭)。不過沒隔一陣子又會冒出來。只要需求者不消失,這類生意永遠是有人願意做。
至於要查假畢業證書也很簡單,假畢業證書上一定有學生編號,幾年畢業、校長是誰、哪個科系、學歷為何。既然是造假,跟真正的紀錄一定有出入。有一種是「同一學生證編號有兩個人」,這時候找出原本的學生,假號碼自然不攻自破。
如果是虛構的假號碼就不能用上面方法,但是從學年、科系去找,一樣能找出真相。
台灣人事通常不會真的跑去求證,也因此為了杜絕假學歷訛詐進公司的情況,通常會在基本資料下方標註但書「員工所寫資料皆誠信無欺,如有造假,公司可以無條件解聘」。用這樣的方式做第一道篩選。
假證書可不能輕鬆帶過,觸犯法條一覽
為了在這競爭強烈的社會活下去,不少人本身實力未到…只好選擇鋌而走險的方式存活。「假學歷」、「假畢業證書」就是其中一種方式。
不過…不要以為這種方式可以欺人一時就能欺人一世,假畢業證書會觸犯的法條包含:
1.偽造文書-刑法212條的「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通常可以易科罰金。購買者,一樣觸犯216條的「行使偽造、變造或刊載不實之文書罪」。
2.詐欺-刑法339,如果使用假學歷獲利,那就不只是偽造文書,還會涉及詐欺罪。這個就比偽造文書還重,5年以下有期徒刑。
3.不當得利-民法179,無法律上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不過在實務上,假學歷者是真的進公司工作換取酬勞,還是涉及刑事詐欺,通常都是案發後才會討論的事情。
之前曾有人以太太的畢業證書偽造求職,幾年下來努力工作也賺了幾百萬,之後被人告發,檢方就是以「偽造文書」起訴。而民事的案件通常纏訟較久,也有不少公司乾脆以革職來處理,避免夜長夢多。但考慮刑法的罰金、留下案底,以及個人名聲受損…一般人還是不要以身試法比較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