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姦就是衝現場?小心反挨告
「外遇抓姦」,大概是大部分的人聽到徵信社的名號後,第一個浮現在腦中的刻板印象。但其實這樣的印象其實也不能算錯,畢竟,感情問題在徵信社的業務委託中的確算是最大的一宗,也是徵信社最大的收入來源。既然提到了抓姦,那麼就一定會扯到通姦罪,這個時候,就會發現其實很多人對於「抓姦」、「通姦罪」的認知,常常與我們有所出入呢!
許多客戶打電話到立達徵信社委託時,常常不聽我們業務經理的解說與詢問,劈頭就說「我要抓姦!」。雖然徵信社本來就是拿錢辦事的服務業,但客戶不明就裡就要抓姦,甚至以為所謂的抓姦,只要一群人衝進房間裡,將姦夫淫婦人贓俱獲……雖然在後續動作上沒有錯,但實質上卻是理解錯誤了喔!因為要抓姦的前置作業:包括調查、跟監、連絡警方、蒐證等等,每一項環節都是不可或缺的,一個不小心,可能反而是自己挨告喔!。
至於為什麼許多人對抓姦的認知是如此呢?因為通姦罪證據成立的要點,便是要有性器交合的證據,自然當場衝進去是最快的,只是許多人真的就只是「衝進去」,沒有顧慮前後,被對方反告妨害秘密或是妨害自由的事件,其實也不少喔!當然,高明的徵信社甚至不需要衝現場,利用事後的證據與對方作賊心虛的心理,其實也能得到相同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