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係無法存續應爭取權益

王子和公主不可能永遠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婚姻,有很多事情必須考量,從原本來自不同家同的個人,一起共組家庭,必須要包容另外一半的缺點,可能小到微不足道的小事,都可能變成爭執的點。

走入婚姻,必須放棄外面的花花世界,所以我們要先學會放棄,並走進一對一關係,在這當中兩人學習磨練、也可能敲打會更強烈,這都是老天的考驗。

婚姻之後的點滴,並不是婚前可以預測的,走入婚姻很多人都會說結婚怎麼跟我當初想的不一樣,說真的結婚是人生大事,影響人生最大的關鍵,婚姻維持更是決定未來好壞的關鍵。

看著身邊的朋友,婚姻,也許可以讓雙方很幸福,但是也可能是地獄的開始,所以對婚姻,有著期待又怕受傷害的心情。

因為很多事情都是婚後必須去面對的,我們不再是一個人,而是整個家庭,當我們遭遇怎樣的婚姻,可以申請離婚請求?

可以讓我們為自己的婚姻爭取什麼?

現代人對於婚姻意識抬頭,這也是一種好事,比起以往委曲求全的做法,現在比較痛快一些,拖拖拉拉,拉拉扯扯,對婚姻並沒有幫助,只會讓自己陷入痛苦深淵,甚至讓小孩也同樣受到傷害,當婚姻關係無法改善,無法繼續婚姻關係,不外乎就是走上離婚這條路,但是可以做的是幫自己爭取一些權益,這才是最聰明的做法。

婚姻關係無法存續應爭取權益

怎樣能提出離婚請求

離婚請求原因可能有以下原因,現在網路非常盛行,很多人不知道對方可能早已有婚姻存續,然後又跟對方結婚,這才發現對方重婚,得知對方重婚是可以向法院訴請離婚,現在這種問題比較少發生。

比較常發生的是和配偶以外的人發生通姦,簡單來說就是外遇,這也是現代社會最常遇到的狀況,只要握有證據,是可以向法院聲請離婚請求。

再來就是家暴問題,不管是遭到另外一半虐待或是對方直系親屬的虐待,這些都是家暴問題,是可以聲請保護令,拿到保護令或是驗傷單,是可以向法院聲請離婚。

不要以為離家出走,就會沒事,可能以此向法院訴請離婚,這是可以以婚姻關係存續而惡意遺棄他方,作為離婚訴求原因,如此一來訴求一方會佔比較多優勢,當然也可以爭取比較多權益。

如果夫妻一方有意圖想要殺害對方,只要握有證據,可以向法院聲請,比較能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

比較少見的案例,若配偶有不治的精神病或是疾病,可以向法院聲請離婚,以診斷說明書作為證據提出。

生死不明超過三年以上,也可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若被判處六個月以上有期徒刑的故意犯罪,也可向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