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馬上離婚要車要錢

之前律師處理一起離婚要車的案例,這一對年輕的夫婦才23歲,奉子成婚,兩人雖然有感情基礎,但是還是處於一個愛玩的年紀,結婚至今也有四年左右,育有一對子女,原本感情上都還滿穩定的,而且兩人從來也沒想過要離婚,他們在生下第一胎貸款買了屬於他們的車,要價90萬,先生的工作也剛起步,算是滿認真的人,讓老婆可以在家照顧小孩,她算滿幸福的。

有一天,先生和公司的同事出去吃飯唱歌,她的老婆知道之後,以為先生和某位同事搞曖昧,就在爭吵之下,說出了離婚這兩個字,在雙方互不相讓的情況下,先生也說離就離,原本只是在爭吵,可是一但把離婚掛在嘴上,就真的會發生跟心理相反的事情,只是吃醋,這種是解釋清楚和證明清楚,不是就沒有事了嗎?

這對夫妻真的走上離婚這一條路,孩子都還年幼,不過很扯的事情,那時候找來律師,明明說要幾月幾號簽字離婚,也在書面的紙本簽字,但是等到律師走掉之後,這位太太不知道與誰通電話之後,要求現在馬上離婚,不現在離婚要車子,所以他們只好把律師再叫回來,律師也覺得莫名其妙,真的什麼樣的人都有,前幾分鐘不是才約定好,現在又出爾反爾,應該是有人教他怎麼做,否則不可能突然又說要簽字,不離婚要車子,這就是她的目的,要車和要錢吧。

不馬上離婚要車要錢

不買進口車就離婚

前兩年有一則報導,有一名27歲的W姓女子,她和從軍的L姓男子交往有兩年多,L男小W女五歲,也產下一子,W女與L男相約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當然該帶齊的政見都有帶齊,很順利的在當天辦理結婚登記,但是約一小時後,兩人又到該戶政事所辦理離婚手續,創下該戶政事務所最短婚姻紀錄。

據了解,當時兩人約定婚又要買進口車、名牌包,所以W女很在意這件事情,當他們從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結束之後,W女帶著L男到汽車展售中心,要L男買下一台車,L男勸W女別急著買車,但是W女聽不進去,任性地說不買就離婚,兩人在僵持不下的情況下,又重返戶政事務所辦離婚手續。

立達徵信社認為夫妻平時應多溝通,差異產生時相互忍上,這才是維持夫妻婚姻之道,再加上現代男女對於婚姻的自主性高,對婚姻期待也很高,只要婚姻出現不符預期的事情,雙方又彼此不相讓,就會想要離婚,尤其兩人沒有小孩的夫妻,比有小孩的夫妻更來的容易有這種情況。如果能溝通能避免一些紛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