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拘形式,重在法定代理人的「意向」,未成年者的自行離婚限制
誰才能夠自行離婚呢?離婚有所謂的規定跟限制嗎?小心,如果您的資格不符合,小心有隨之而來的麻煩!!立達徵信社以下為大家介紹「自行離婚」的資格與規定。
民法為保全未成年人,特別規定只有「成年人」能夠自行離婚,無須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的同意(畢竟都成年了,其實也不需要別人亦步亦趨的看顧)。
但如果是未成年人結婚,顧慮到身心都未必在成熟狀況,也常常因為思慮不周而義氣用事,很容易因為一時的爭執而離婚,所以在民法1049條特別規定「夫妻兩願離婚者,得自行離婚。
但未成年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如果真的有未成年人在法定代理人未同意的情況下協議離婚(記得…是協議離婚喔),這樣的離婚是不算數的,而之所以制定了那麼多的規定,相信大家也很清楚的看出…
未成年人在婚姻上的脆弱,不是不相信未成年人無法掌握幸福,而是以大人的經驗協助他們,方能讓他們不致於有一個破碎的家庭呢!!
也有人問…那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有固定形式跟文件嗎?這法律倒是沒有特別限定,只要是「同意」即可,不管是書面、口頭,只要雙方溝通好即可。
但是基於舉證的方便以及需求,立達徵信社一向是建議有「實體」的認證,同時,有實體的證明也能讓自己清楚得了解…自己即將結束一段婚姻,也未嘗不是讓當事人再次思考的機會呢!!
法律考量有其道理,未成年者心性不定
法令的規定,有時不是疊床架屋,或是有意增加大家的困擾,而是現實世界中…
真的有未成年孩子在糊塗下結婚,婚後不重視彼此,又想離婚逃避責任。最近的一則社會新聞…就是類似了例子,直讓立達徵信社看了直搖頭呢!!
新北某情侶年紀輕輕就懷孕,李男才20歲,女方更是才14歲,兩人都沒有能力面對即將到來的家庭生活,可是年紀輕輕就鬧出「人命」,怎麼辦呢?
沒想到這對情侶異想天開,請來16歲的徐男「客串演出」,讓徐男飾演少女的父親,沒想到徐男雖然才16歲,但外表成熟,竟成功的騙過醫院,讓少女墮胎。
少女為什麼需要找徐男假扮父親呢?原來是依據《優生保健法》,未成年墮胎要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所以情侶才緊張地找人來幫忙。
而徐男蓄鬍、加上外型頗似大人,而少女又事先拿到父親的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甚至三人還事前「沙盤推演」,也難怪醫護人員被騙。
不過這種方式就算成功了,也改不了小情侶不避孕、不去正視自己未來的習慣,沒多久再度懷孕,但是這次沒有徐男幫忙,家長發現後當然相當震驚,父親也怒告李男,要知道跟未成年者性交…是會違反《妨害性自主罪》的!!
同時這也是立達徵信社在處理類似問題時,通常不是會站在委託人(特別是未成年者)這邊,而是會勸告類似情況的當事人…快去跟家長溝通吧!!
這種事情怎麼隱瞞都沒用的,還不如老老實實地承認,並面對自己的未來。對於性都那麼輕率了,對於抽象的「責任」、「婚姻」,未成年情侶者…又有多少人有足夠的定力、心態去面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