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離婚爭取監護權有需要請律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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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權在法律上說法是指『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這不只有權利,還有對子女扶養、教育之義務。什麼情況下會有監護權的問題呢?

在還未離婚之前是沒有監護權的問題的,離婚時後才會有監護權歸誰的爭議。依照我國的法律規定,離婚後子女監護權原則上由父母雙方做協議,並且依協議由一方或者雙方共同擔任,若協議不成或者未協議者,法院可以依照夫妻任何一方請求或者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的請求來爭酌判決。

所以最好方法就是,請律師來簽署離婚協議,若是想要獨立監護,前提下是另一方放棄監護權,這必須要有對方簽署放棄所有監護權狀。才能夠重新約定由另一方監護。若是夫妻雙方對孩子監護權有異議,可以請律師向法院提出訴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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