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訂金、租金?哪一種可以拿回來?
跟房東相處和睦,彼此溝通無礙,生活舒服又沒碰到太多的麻煩,可惜…大部分租屋者都很難遇到這種「佛心來者」的房東,不少房東的主要收入是房租,賺錢的事當然要斤斤計較,但這就跟商店一直想拚「翻桌率」一樣,多了市儈氣,卻少了體貼客戶的細膩,很容易讓客戶心生反感。
甚至會因為種種衝突而起口角。租房子就是為了安穩的住一陣子,現在發生問題,是要提前退租、還是另謀打算? 訂金可以拿回來嗎?別擔心,民事問題並沒有那麼難解,但是誰有理、誰無理…就需要證據的輔證了。立達徵信社一向跟優質律師事務所合作,以下為您解答相關疑問。
首先,訂金、押金、租金三者不太一樣,為了方便以下行文,立達徵信社先做簡單的定義跟釐清。
押金:大家應該都有租屋的經驗,為了避免租一租人跑掉或是不交租金,通常房東會先收押金,金額從500到2個兩月房租都有,租約到期後會歸還押金(不然就是折抵租金)。
根據《土地法》的規定,押金不能超過租金的兩倍,所以大家知道為什麼不少房東都會收「兩個月」的房租當押金吧?也有房東會收超過兩個月租金,不過要不要針對這種不合法的行為抗議,就看當事人了呢!!
訂金:大家買東西時,不管是身上現金不夠、或是想等商品出來時再銀貨兩訖,總而言之就是先拿一筆錢給店家,希望店家先把商品留下來。訂金範圍並無上限。但原則是不會高於商品價格,道理也很簡單…你既然都全額支付了,也不用再管甚麼訂不訂金了。
當然,給得愈多表示買家的購買欲望愈強,對於賣家自然也是一大利多。常見到的購物爭議是某甲想買東西,甚至給某乙一筆訂金,但事後又反悔,某乙這時候需要歸還訂金嗎?根據民法249的規定,如果不是某乙的問題,他是不需要歸還的!!所以那種答應要買又反悔的買家,賣家依法是可以不用歸還的,畢竟保留商品這期間,老闆也損失了機會成本,不買也實在太缺德啦!!
租金:這種就沒甚麼好說的,大家應該求學過程中都租過屋吧?一個月繳交租金之類的,租期、租金多少,就看租貸雙方自己決定了!!
綜上所述,押金、租金、訂金三者屬性不同,押金本來就是給對方做保證,沒突發狀況本來就是可以拿回來的。而租金是給別人,想要拿回來自然是不可能(除非對方理虧在先)。而押金算在商品價格中,如果是買方的問題,對方拿到錢通常不願意把嘴裡的肉吐出來。還肯退的通常是佛心來者。
立達徵信社在這種事也會站在正派的賣方這邊,畢竟雙方都講好了結果臨時出爾反爾,又要對方怎麼做生意呢?說要買並繳交訂金,隔了一些時候又反悔說要拿回訂金,也未免太兒戲了吧?
甚麼時候可以拿回訂金?了解法律保障的情況
當然,法律保證雙方正常交易後,賣方為買家保留商品,買家也要顧及商品被保留期間商家的機會成品。不過這是一般情況,難道沒有其他的突發或是特定情況,讓買家可以拿回訂金嗎?
答案是有的喔!!民法中規定「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這句話在講啥咧?答案就是如果發生了甚麼不可抗拒的天災人禍,錯都不是出在契約雙方時,既然都沒有責任,這時候買家自然可以要回訂金。
大家或許會好奇…現實中有甚麼情況是「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答案是…颱風、地震、淹水…等,這種情況可不是單方面能掌控的局面,最常出現在租屋的案例中。所以如果您碰到這樣的情況,當然能夠要回訂金。
除此之外,法律當然也考慮到受訂金當事人要是出爾反爾的情況,要是責任在受訂金者(像是賣家、房東),那他們就應該「加倍返還」訂金(不是十倍奉還喔)。
所以如果您碰到房東本來說要租房子,結果收到訂金、押金卻又臨時搞了一大對飛機,這時候除了可以解約外,也別忘了跟房東要求賠償喔!!
最後,無論是哪一方,立達徵信社都提醒各位,誠信的互動才是交易的核心,如果本來就心懷鬼胎,那最後結果當然會傷人傷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