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靠智慧,監護權轉移的常見問題
感情能「白頭偕老」自然是非常幸福的一件事。然而,立達徵信社認為…能夠碰到一位好聚好散的人,同樣是一件幸福的事。畢竟立達徵信社看過太多離婚前爭執、婚後搶扶養權、贍養費的情況。結婚常常靠得是激情…但離婚,靠得卻是智慧跟修養。如何處理孩子的問題,也就是「監護權轉移」就是一個大哉問了。
常見的監護權轉移有幾個主要問題:
1. 離婚後可以監護權轉移嗎?
答案是可以,只要夫妻協定好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即可。其實…如果夫妻彼此談好,甚至也有夫妻講好每隔一段時間就去對方家裡生活,也不差戶政事務所的登記。反之,如果對於監護權談不攏,孩子就會像籃球比賽一樣,雙方球員共爭一顆球。這時候苦得不只是雙方,更包含了還未成熟的孩子呢。
2. 可以轉移給夫妻以外的人嗎?
可以,但還是有很多麻煩存在。第一,如果有人聲請,監護權還是會改變。不少小夫妻會以「自己經濟能力無法負擔」的理由,把小孩丟給祖父母,這種方法實在很不可取。除了隔代教養的問題外,孩子本身被丟來丟去,想必心理一定不好受…
對於監護權轉移問題,立達徵信社只能說…不要抱持「孩子是燙手山芋」的心態,想把他們丟給別人,這樣做的結果…孩子長大後絕對會恨你的…
蒐證比程序更困難,監護權轉移的真正難題
監護權轉移的程序並不是太困難,相關律師絕對會比徵信社更加熟悉程序走法。但是真正困難的地方反而是…「蒐證」。畢竟要拿出說服法官的證據可不容易,很多人不理解證據真正的意義,非法蒐證、或是證據能力不足,這樣當然很難說服法官。
常見的監護權轉移蒐證包含幾個重點:
1. 對方顯然不適合當監護人
2. 有虐待等行為
3. 孩子本身比較喜歡跟某一方在一起
當然,上述幾個項目也可能互有關聯,像是雙親其一根本不管孩子,或是動輒打罵(或是有酗酒、賭博、吸毒等情況)。孩子當然會比較喜歡另一位。不過,孩子心性不定,這也是法官不能單憑一人之見的原因。
但也有碰過類似情況,雙親都很想要孩子,雙方都很愛孩子,也沒有明顯不適合的情況,於是雙方開始諜對諜,互相蒐證,孩子在中間拉扯…相當為難。特別是這一類的官司最後會牽扯到一個問題「你要跟誰?」這對孩子而言實在是難以抉擇的難題。如果是聰明的家長,你們忍心讓自己的恩怨傷害到最無辜的孩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