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權相關法律
專業辦案透明價位 24時免費諮詢0800-250-555監護權,為我國民法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及義務之行使負擔,等同於「親權」。父母不僅有保護孩子的責任,更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即便夫妻決定離婚,這一點仍然不會有任何改變。因此,當夫妻決定離婚時,就必須要對「子女監護權」進行約定,或是透過訴訟、協議等方式來確定子女的監護權歸屬。
法院在判定監護權時,通常會根據孩子的最佳利益做出決定。一般而言,幼年子女(0-3歲)多會以母親為主要監護人,其次則會考慮子女的意願、父母的品行、健康狀況及經濟能力等多重因素來作出判斷。
監護權分為「單獨監護權」和「共同監護權」兩種。單獨監護權指未成年子女的親權由一方行使,該方可以單獨決定子女的學區、姓氏、戶籍及管教等事宜,但另一方仍保有教養責任及探視權利。
共同監護權則指父母雙方共同負責子女的教養與保護義務,但通常會約定其中一方為主要照顧者。在共同監護的情況下,若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重大事項,則需經雙方共同簽署同意才能進行。
- 一.子女監護權
- 二.監護權判給對方,如果對方不照顧孩子,該怎麼辦?
- 三.如果我得到監護權,對方就不用負擔子女生活費用嗎?
- 四.監護權歸屬對方,還看不看的到孩子?
- 五.丈夫的收入比妻子多,就一定會獲得監護權嗎?
- 六.夫妻離婚以後,監護權一定父親的嗎?
- 七.法院判決監護權的標準是甚麼
- 八.什麼狀況下可辦理監護權轉移? 如何辦理監護權轉移?
- 九.正在爭取監護權的您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識!
- 十.母親離婚取得孩子的監護權後,能不能把孩子的姓改為母姓?
- 十一.父母親離婚,撫養權與監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