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姓氏如何更改

想要子女跟自己姓,要如何更改?!

專業辦案透明價位 24時免費諮詢0800-250-555 如何更改子女姓氏?

子女的姓氏問題,一直是家庭與親子關係問題的一環,當一對夫妻離了婚,那麼決定好孩子的權利義務的 行使人後,隨之而來的,子女的姓氏也有可能會面臨需要更改的情況。以下就為您介紹關於子女稱姓的幾個重要規定:1.子女的姓氏如何決定呢?依照民法第1059條第1項規定,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若是在醫院出生,通常醫院在核發出生證明時,也會附上父母協議書給父母,讓父母先約定子女的姓氏後再去辦出生登記。2.子女的姓氏可以經由父母書面同意更改嗎?在以下幾種情況下,父母可以變更子女的姓氏:a.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b.如果子女已經成年者,經父母之書面同意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3.可以更改姓氏幾次?按照民法第1059條第1項規定,即出生登記後,子女未成年前父母書面約定更改一次,而子女成年後可以自己再更改一次,所以一共是兩次。4.若夫妻一方想要獨自更改姓氏可以嗎?若符合以下四種情況,就可以在有足認子女之姓氏對其有不利之影響時,由其中一方或是子女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的姓氏。a.父母離婚者。b.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c.父母之一放或窗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d.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5.非婚生子女的稱姓有何規定?依民法第1059-1規定,原則上非婚生子女從母姓,如果孩子經生父認領者,就適用民法第1059條第2-4項之規定。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有下列4種情形之一,且有事實足認子女之姓氏對其有不利之影響時,父母之一方或子女得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a.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b.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c.非婚生子女由生母任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者。d.父母之一方曾有或現有未盡扶養義務滿二年者。6.養子女的稱姓又有何規定?依民法第1078條規定,養子女從養父母的姓或維持原來本身父母的姓。如果是夫妻共同收養子女時,在收養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養子女從養父姓、養母姓或維持本身父母的姓。收養成立後,有民法第1059條第2項至第5巷的情況,一樣有準用民法1059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