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證信函只是訴訟馬前卒,別高估其法律功效
很多對法律粗通半解的人,為了增加自己的氣勢,通常都會強調自己要寄「存證信函」,雖然不知道存證信函到底要幹嘛的,不過抱持著「先講先贏」的想法,還是先隨便烙一個專業名稱吧!! 但是對了解法律的朋友而言,存證信函並沒有想像中的效力那麼大,因為存證信函簡單來說就是藉由郵局寄送來表達「我有通知過對方喔」的證明,但是通知對方跟雙方關係,終究有一段差距,所以法官不可能只參考存證信函,一定會兼採其他證據來補強。 存證信函除了避免「口說無憑」的問題外,常見於「債務問題」、「租貸問題」、「契約解除」等情況。而徵信社最常碰到的大概就屬債務問題了,不少債務人借了錢就人間蒸發,除了尋人業務外,我們也會教這些諮詢者先以正統的法律途徑,最常見的起手式…當然是「存證信函」囉!! 有人會問「存證信函拒收」會怎樣嗎?很多人因此慌了手腳,不知道下一步怎麼辦。其實…「對方拒收」本身就是一個很好的證據,不管是「查無此人」、「查無此址」,還是「拒收」、「遷移不明」,如果是「拒收」的話就更好了,法庭上又是一個有利的佐證了!!
單一證據不足以說服法官,請運用多元證據為自己發聲
如果寄了半天找不到人,還是有方法處理,就是跟法院聲請公示送達,儘管對方可能還是沒收到,但在法律上已經達到效力。
立達徵信社也要提醒大家,不要有依賴「單一證據」的觀念,像是拿著存證信函就希望法官幫你主持公道。證據愈多,對於事情、情境能夠還原的更立體。單純存證信函拒收,或許對方還有理由是地址不對、或是被告疏於收信、真的那麼「巧」每次都不在家。但要是搭配簡訊、電話通知,對方不耐煩的語氣、甚至表明不關自己事等脫罪之詞,以及自己在社群頻繁的炫富(吃好料、買名車名錶),那事件當然會愈來愈清晰…對方寧願花錢買奢侈品也不願意還錢、或是沒有誠意好好溝通。
此外,立達徵信社提醒大家…不要以為「存證信函多多益善,寫愈多愈好」,有人當成在寫萬言書…洋洋灑灑不知所云,小心!!寫愈多小心愈露餡,人事時地物標清楚,精簡為上。
有了上述認識,相信未來如對方存證信函拒收,相信各位都不會氣餒,後頭還是有很多招數可以出呢!!立達徵信社,絕對站在善良弱勢者這邊,與您一起對抗這種惡質者的不肖招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