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脫產就無敵?一篇教你反制「惡意脫產」|立達徵信社

脫產只能求償無門?善用兩大法寶,反制「惡意脫產」

專業辦案透明價位 24時免費諮詢0800-250-555

台中一名有犯罪前科的林姓男子,於2022年駕駛保時捷撞上一名22歲的蔡姓騎士,導致受害者胸椎骨折、終生癱瘓,至今仍臥床養傷。此案由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法院判處林男10個月徒刑,並應賠償1940萬元。然而,林男至今未支付任何賠償金。受害者的母親悲痛表示,林男明明住在市值逾1700萬元的房子,並且開著保時捷豪車,但案發數月後,對方名下竟沒有任何財產了!林男還反過來要求他們賠償修車費,更對自己犯下的錯事毫無悔意。

此案令人憤慨無比,PTT鄉民紛紛嘲諷:「現在流行脫產不賠啊」、「這篇根本脫產教學」、「以後撞到人直接脫產啦」、「幾十年過去了,台灣還可以搞脫產這招」。

如今,只要發生重大車禍、欠下巨額債務,債務人紛紛選擇「脫產」來逃避民事賠償。這種負面風氣在台灣蔓延,更令許多平民百姓感到失望和憤怒。即使法院判決高額賠償又有什麼用?加害者只需脫產就能免賠,受害者卻仍要苦撐醫療費和生活費,還要承受親人受傷、失去家人的痛苦…但立達徵信社想告訴大家,惡意脫產是可以提前防範的,即使錯過時機也能善用法律程序討回,脫產絕非逃避賠償的免責金牌。

快速導覽


脫產是否有罪?淺談惡意脫產定義

脫產行為在道德上備受爭議,許多人將其視為逃避民事賠償的手段,但脫產究竟是否會違法呢?事實上,脫產本身就是透過合法且正當的方式來轉移財產,如買賣、贈與、轉移至國外,或將不動產設定抵押權。法律並未禁止民眾買賣或贈與財產,這些行為本身就符合法律規範,只是在道德層面會受到質疑。這也是為何法院不會禁止民眾轉移個人財產,因為要如何處分財產的決定權在當事人手中,旁人無權干涉。除非此行為會損害到他人的合法權益,那就另當別論。

有了上述觀念後,我們可以知道兩件事:
1. 脫產本身是透過合法且正當的手段進行,如買賣、贈與或轉移至國外。
2. 只有損害到他人權益的情況下,脫產才有可能違法。

脫產可能會觸犯的相關刑責為《刑法》第356條的「損害債權罪」,俗稱脫產罪。

刑法 §356-損害債權罪(惡意脫產)
法規 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匿其財產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成立要件 I. 債權人取得執行名義:執行名義包括但不限於確定之終局判決、假執行/假處分/假扣押裁定、和解或調解書、強制執行之公證書…等。
II. 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有意讓債權人拿不到錢。
III. 債務人毀壞、處分或隱匿財產。

舉例來說,若債權人在民事訴訟中勝訴,並獲得法院裁定賠償的終局判決,這便是一種執行名義。此時,債務人就不得擅自處分財產,一旦進行脫產,可能會構成「損害債權罪」。反之,若債務人在判決確定前已經處分財產,法院通常不會認定其構成損害債權罪。

如何防範惡意脫產?聲請保全程序必知三大重點!

人人都說,只要在訴訟前聲請假扣押,就能防止對方脫產。這點沒錯,但以15歲少年撞進臭豆腐店導致三人死亡的案例為例,當時警方曾替受害人家屬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卻無奈遭法院駁回。因此,聲請假扣押不一定會通過,以下將由立達徵信社為大家解釋聲請假扣押,你不能不知道的三大重點!

(一) 查封財產有條件!必須證明假扣押的必要性
假扣押就是俗稱的「查封財產」,指暫時凍結債務人名下財產或不動產,令其無法使用。由於假扣押會對債務人的經濟狀況產生負面影響,為防止債權人濫用,法院會評估「債務人是否有脫產跡象」或「未來是否會無法強制執行」。簡單來說,聲請假扣押必須證明有實質的必要性,法院才會裁定通過。這部分須由債權人自行提供相關證據和論述,若證據不足,法院將駁回聲請喔!
(二)假扣押適用於金錢請求!針對「金錢以外」的請求需使用其他保全程序
假扣押主要適用於「金錢請求」或「可變更為金錢請求」的糾紛。舉例來說,若A小姐欠B小姐100萬元,B小姐可聲請假扣押;但如果B小姐主張對方須償還一棟房產,則應聲請假處分,而非假扣押。針對「金錢以外」的請求是聲請假處分程序,若遇到危險情況或可能造成重大損害,則可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假扣押、假處分與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為三大保全程序,請大家千萬不要搞錯了!

(三)收到假扣押裁定須於三十日內聲請執行!逾時須重辦
聲請假扣押成功後,債權人會先收到「假扣押裁定」。此時,債權人需繳納擔保金,並在三十日內聲請執行,逾時則須重新辦理。假扣押的擔保金額由法官定奪,但通常是「請求金額的3分之1」,若債權人有特殊情況,法官會考慮調降擔保金額。

惡意脫產可以撤銷!請善用民事撤銷權

脫產行為及反制手段
脫產行為 反制手段 說明
透過賤賣、贈與、隱匿財產等方式,意圖損害債權。 根據民法§244相關法條,債權人可聲請法院撤銷之。 1. 無償脫產(贈與)須證明脫產有害債權。
2. 有償脫產(買賣)需同時證明有害債權及第三者知悉其中利害關係。
債務人與其親友共同製造虛假債權。 根據民法§87相關法條,債權人可主張債務人與第三人存在「通謀虛偽意思表示」。 債務人與相對人之間存在虛假債權,債權人可自行蒐證並主張無效。

只要債權人能證明債務人的脫產行為會「有害於債權」,即脫產後無法清償債務,債權人就可以向民事法院聲請撤銷。如果債務人進行的是有償脫產行為,例如買賣或租賃,債權人除了需證明該行為有害於債權,還必須證明第三方知曉「此行為會損害債權」,才能聲請撤銷。

另一種更為惡劣的脫產行為是債務人可能與親友合謀製造虛假債權,此時債權人可根據民法第87條的相關規定,向法院主張該行為無效。這部分的舉證責任皆由債權人自行負擔,建議可委託立達徵信社讓我們來助你合法蒐證。

『防脫產懶人包』立達徵信助你反制惡意脫產!

一旦債務人脫產,債權人就只能摸摸鼻子認虧嗎?並非如此,債權人可善用「保全程序」來防範脫產行為,也可向法院要求撤銷贈與或買賣財產。為了讓民眾更加清楚法律保障的各項權益,立達徵信社特整理「防脫產懶人包」希望能幫助大家!

保全程序 撤銷脫產
目的 防範債務人脫產的預防手段 撤銷債務人的脫產行為
做法 撰寫聲請狀並清楚寫出案情事由及脫產跡象。收到裁定書後,於三十日內聲請執行。 向法院提出「撤銷之訴」,並同時提告債務人與第三人。由法官審理訴訟,雙方提出證據、辯論。
聲請條件 1. 須證明保全程序的必要性。
2. 對方有脫產徵兆或未來難以強制執行。
1. 須證明「脫產對債權有害」。
2. 有償脫產須額外證明「第三人知悉會有害債權」。
3. 債權人知脫產情況後的一年內須提出撤銷訴訟。
備註 1. 請求金錢,聲請假扣押。
2. 請求金錢以外標的,聲請假處分。
3. 會造成重大損害,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1. 存在虛假債權,可主張脫產行為無效。
2. 證據不足,恐遭駁回。

立達徵信社與業界知名律所長期合作多年,更在脫產案件上有豐富經驗,絕對能夠助您反制惡意脫產行為!由於聲請保全程序和撤銷脫產都需要由債權人自行提出相關證據,因此立達團隊可為您提供合法蒐證服務,專業調查債務人的脫產行為並進行蒐證,更引薦資深律師協助聲請保全程序或撤銷其脫產行為,全面保障您的合法權益。如果您不幸錯過聲請撤銷的時機,立達團隊也能提供專業的談判協商服務,助您與債務人達成還款協議。

脫產並非毫無責任,也絕非免賠金牌。若您面臨人生的意外,立達誠摯建議您務必要提前防範脫產。歡迎隨時致電0800-250-555,立即獲得脫產法規知識及專人協助,我們絕對會用心辦理您的案件,助您伸張人世間的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