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產只能求償無門?善用兩大法寶,反制「惡意脫產」
專業辦案透明價位 24時免費諮詢0800-250-555台中一名有犯罪前科的林姓男子,於2022年駕駛保時捷撞上一名22歲的蔡姓騎士,導致受害者胸椎骨折、終生癱瘓,至今仍臥床養傷。此案由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法院判處林男10個月徒刑,並應賠償1940萬元。然而,林男至今未支付任何賠償金。受害者的母親悲痛表示,林男明明住在市值逾1700萬元的房子,並且開著保時捷豪車,但案發數月後,對方名下竟沒有任何財產了!林男還反過來要求他們賠償修車費,更對自己犯下的錯事毫無悔意。
此案令人憤慨無比,PTT鄉民紛紛嘲諷:「現在流行脫產不賠啊」、「這篇根本脫產教學」、「以後撞到人直接脫產啦」、「幾十年過去了,台灣還可以搞脫產這招」。
如今,只要發生重大車禍、欠下巨額債務,債務人紛紛選擇「脫產」來逃避民事賠償。這種負面風氣在台灣蔓延,更令許多平民百姓感到失望和憤怒。即使法院判決高額賠償又有什麼用?加害者只需脫產就能免賠,受害者卻仍要苦撐醫療費和生活費,還要承受親人受傷、失去家人的痛苦…但立達徵信社想告訴大家,惡意脫產是可以提前防範的,即使錯過時機也能善用法律程序討回,脫產絕非逃避賠償的免責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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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產是否有罪?淺談惡意脫產定義
脫產行為在道德上備受爭議,許多人將其視為逃避民事賠償的手段,但脫產究竟是否會違法呢?事實上,脫產本身就是透過合法且正當的方式來轉移財產,如買賣、贈與、轉移至國外,或將不動產設定抵押權。法律並未禁止民眾買賣或贈與財產,這些行為本身就符合法律規範,只是在道德層面會受到質疑。這也是為何法院不會禁止民眾轉移個人財產,因為要如何處分財產的決定權在當事人手中,旁人無權干涉。除非此行為會損害到他人的合法權益,那就另當別論。
有了上述觀念後,我們可以知道兩件事:
1. 脫產本身是透過合法且正當的手段進行,如買賣、贈與或轉移至國外。
2. 只有損害到他人權益的情況下,脫產才有可能違法。
脫產可能會觸犯的相關刑責為《刑法》第356條的「損害債權罪」,俗稱脫產罪。
刑法 §356-損害債權罪(惡意脫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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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 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匿其財產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
成立要件 |
I. 債權人取得執行名義:執行名義包括但不限於確定之終局判決、假執行/假處分/假扣押裁定、和解或調解書、強制執行之公證書…等。 II. 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有意讓債權人拿不到錢。 III. 債務人毀壞、處分或隱匿財產。 |
舉例來說,若債權人在民事訴訟中勝訴,並獲得法院裁定賠償的終局判決,這便是一種執行名義。此時,債務人就不得擅自處分財產,一旦進行脫產,可能會構成「損害債權罪」。反之,若債務人在判決確定前已經處分財產,法院通常不會認定其構成損害債權罪。
如何防範惡意脫產?聲請保全程序必知三大重點!
人人都說,只要在訴訟前聲請假扣押,就能防止對方脫產。這點沒錯,但以15歲少年撞進臭豆腐店導致三人死亡的案例為例,當時警方曾替受害人家屬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卻無奈遭法院駁回。因此,聲請假扣押不一定會通過,以下將由立達徵信社為大家解釋聲請假扣押,你不能不知道的三大重點!
(一) 查封財產有條件!必須證明假扣押的必要性
假扣押就是俗稱的「查封財產」,指暫時凍結債務人名下財產或不動產,令其無法使用。由於假扣押會對債務人的經濟狀況產生負面影響,為防止債權人濫用,法院會評估「債務人是否有脫產跡象」或「未來是否會無法強制執行」。簡單來說,聲請假扣押必須證明有實質的必要性,法院才會裁定通過。這部分須由債權人自行提供相關證據和論述,若證據不足,法院將駁回聲請喔!
(二)假扣押適用於金錢請求!針對「金錢以外」的請求需使用其他保全程序
假扣押主要適用於「金錢請求」或「可變更為金錢請求」的糾紛。舉例來說,若A小姐欠B小姐100萬元,B小姐可聲請假扣押;但如果B小姐主張對方須償還一棟房產,則應聲請假處分,而非假扣押。針對「金錢以外」的請求是聲請假處分程序,若遇到危險情況或可能造成重大損害,則可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假扣押、假處分與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為三大保全程序,請大家千萬不要搞錯了!
(三)收到假扣押裁定須於三十日內聲請執行!逾時須重辦
聲請假扣押成功後,債權人會先收到「假扣押裁定」。此時,債權人需繳納擔保金,並在三十日內聲請執行,逾時則須重新辦理。假扣押的擔保金額由法官定奪,但通常是「請求金額的3分之1」,若債權人有特殊情況,法官會考慮調降擔保金額。
惡意脫產可以撤銷!請善用民事撤銷權
脫產行為及反制手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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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產行為 | 反制手段 | 說明 |
透過賤賣、贈與、隱匿財產等方式,意圖損害債權。 | 根據民法§244相關法條,債權人可聲請法院撤銷之。 |
1. 無償脫產(贈與)須證明脫產有害債權。 2. 有償脫產(買賣)需同時證明有害債權及第三者知悉其中利害關係。 |
債務人與其親友共同製造虛假債權。 | 根據民法§87相關法條,債權人可主張債務人與第三人存在「通謀虛偽意思表示」。 | 債務人與相對人之間存在虛假債權,債權人可自行蒐證並主張無效。 |
只要債權人能證明債務人的脫產行為會「有害於債權」,即脫產後無法清償債務,債權人就可以向民事法院聲請撤銷。如果債務人進行的是有償脫產行為,例如買賣或租賃,債權人除了需證明該行為有害於債權,還必須證明第三方知曉「此行為會損害債權」,才能聲請撤銷。
另一種更為惡劣的脫產行為是債務人可能與親友合謀製造虛假債權,此時債權人可根據民法第87條的相關規定,向法院主張該行為無效。這部分的舉證責任皆由債權人自行負擔,建議可委託立達徵信社讓我們來助你合法蒐證。
『防脫產懶人包』立達徵信助你反制惡意脫產!
一旦債務人脫產,債權人就只能摸摸鼻子認虧嗎?並非如此,債權人可善用「保全程序」來防範脫產行為,也可向法院要求撤銷贈與或買賣財產。為了讓民眾更加清楚法律保障的各項權益,立達徵信社特整理「防脫產懶人包」希望能幫助大家!
保全程序 | 撤銷脫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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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 防範債務人脫產的預防手段 | 撤銷債務人的脫產行為 |
做法 | 撰寫聲請狀並清楚寫出案情事由及脫產跡象。收到裁定書後,於三十日內聲請執行。 | 向法院提出「撤銷之訴」,並同時提告債務人與第三人。由法官審理訴訟,雙方提出證據、辯論。 |
聲請條件 | 1. 須證明保全程序的必要性。 2. 對方有脫產徵兆或未來難以強制執行。 |
1. 須證明「脫產對債權有害」。 2. 有償脫產須額外證明「第三人知悉會有害債權」。 3. 債權人知脫產情況後的一年內須提出撤銷訴訟。 |
備註 | 1. 請求金錢,聲請假扣押。 2. 請求金錢以外標的,聲請假處分。 3. 會造成重大損害,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
1. 存在虛假債權,可主張脫產行為無效。 2. 證據不足,恐遭駁回。 |
立達徵信社與業界知名律所長期合作多年,更在脫產案件上有豐富經驗,絕對能夠助您反制惡意脫產行為!由於聲請保全程序和撤銷脫產都需要由債權人自行提出相關證據,因此立達團隊可為您提供合法蒐證服務,專業調查債務人的脫產行為並進行蒐證,更引薦資深律師協助聲請保全程序或撤銷其脫產行為,全面保障您的合法權益。如果您不幸錯過聲請撤銷的時機,立達團隊也能提供專業的談判協商服務,助您與債務人達成還款協議。
脫產並非毫無責任,也絕非免賠金牌。若您面臨人生的意外,立達誠摯建議您務必要提前防範脫產。歡迎隨時致電0800-250-555,立即獲得脫產法規知識及專人協助,我們絕對會用心辦理您的案件,助您伸張人世間的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