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自己所愛的人錯了嗎?」

「爭取自己所愛的人錯了嗎?」

聽到「第三者」一詞,相信普遍社會大眾都是直搖頭的譴責他們先,認為破壞他人感情的小三小王就是罪該萬死, 即使任何理由都無法被赦免的 ,但是爭取自己所愛真的錯了嗎?假使有錯難道只有他一個人有錯嗎?

感情這件事本身是相當難說清的,我們很難控制自己要喜歡上什麼,更無法控制誰會喜歡上自己,尤其一旦愛上了更無法輕易消弭這樣的感覺,追求自己所愛的難道有錯嗎?感情本是自由公平的,為何不能跟隨自己的心選擇自己想要的呢?有些人在感情裡也許毫無察覺自己成為他人的第三者,甚至更惡劣的情況是對方也許打從最開始就隱瞞了自己有對象的事實。若這樣的情況下陷入愛情,難道他們沒有選擇愛的權利嗎?難道他們對於愛的事實就該被剝奪嗎?

從以前的觀念來說我們肯定都會站在正宮這一側來想,沒錯!確實當感情被介入肯定是相當氣憤,但是換個角度來看看,對於追求愛的人他們有錯嗎?若他們是處在什麼也不知情的情況,難道你就該強迫他退出這段感情嗎?他也只不過是找到自己很愛、相處很融洽的對象,想好好談戀愛而已。

平平都是被愛的兩人,憑什麼說後來的人就是該退出這段感情的人?難道一段感情只看順序不看感覺嗎?若只單看順序而已那麼不就只要學會搶頭香,就能保障萬無一失絕對找得到對象嗎?

「愛情沒有對錯,只有愛與不愛」

「愛情沒有對錯,只有愛與不愛」

人生就短短的數十年,為何不積極追求所愛的人、事、物?

追求所愛是人的本性也是權利,當我們換個角度想,小三其實沒有做錯啊!他只不過是追求自己的幸福而已,為何要被大家如此撻伐呢?說白了大家不就只是害怕自己所愛的人會被他人搶走。

「感情中不被愛的人才是第三者」,雖然這句話看似相當無理,但想想事實不就是如此嗎?當愛情過了熱戀期,雙方若無心持續經營或發覺壓根不適合彼此,就算無他人的介入依舊會結束這段感情,透過這樣的考驗測試雙方對於感情的忠誠度又有何不可呢?

第三者錯了嗎?爭取所愛的人錯了嗎?

第三者錯了嗎?爭取所愛的人錯了嗎?

在感情中第三者確實會成為愛情終結的爆發點,但仔細想想,難道真的都是小三問題還是愛情本身就有問題,不該以舊有觀念一竿子打翻一條船,即使真的有錯也不該全是第三者一個人擔起,感情是互相的,或許原有的感情早已走到盡頭,只是因為捨不得而彼此拉扯抑或只剩下責任關係互相牽絆,若把愛回歸於單純的道理,愛就是愛,不愛就是不愛了,對於追求自己真正喜歡的又有何錯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