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1名林姓小兒科醫師,與太太小怡(化名)的結婚多年,他卻偷吃同診所的女性護理師小雯(化名),還傳送「寶貝你下面有濕濕的嗎?」等鹹濕簡訊,太太得知遭背叛後,憤而向小雯提告並求償;台北地院認為,小雯已侵害配偶權,判她應賠償小怡6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小怡指控,2016年間,丈夫向她表示因工作緣故,必須在台北市內湖區租屋,她欣然應允此事,不料在2個月後,她撞見丈夫在新北市中和區接送小雯,更驚見兩人公然在大街擁吻,當天小怡決定攤牌,儘管丈夫承認不軌,卻厚顏表示:「我們三個可以共存的!」
小怡要求小雯與丈夫分手,小雯竟回:「我願意這樣一輩子,我也沒有要貪你們家什麼!」;不僅如此,小怡還發現,小雯曾在車上幫丈夫口交,她在警方陪同下前往內湖租屋處時,亦目睹丈夫與小雯衣衫不整地待在房間內;小怡認為自2012年結婚後每年丈夫都會攜伴帶他參加診所歷年尾牙春酒及員工旅遊,那時小雯已知丈夫結婚並育有子女,仍與丈夫交往並發生性行為,時間長達4年之久,嚴重破壞她家庭幸福,遂向小雯求償300萬元。
偷情刺激感?私密訊息LINE全都錄
小雯則辯稱,是林男傳給她的訊息,或許帶點性暗示、對話也太過輕佻,但兩人從未在車上口交,而且當時會在大街擁吻是因為公司聚餐喝醉無意識的狀況,更表示她並非劉男的小三。
法官認為,林男傳送「寶貝你下面有濕濕的嗎?」、「把我最愛的人叫他幫我口交讓他吐出來」、「我的下面是不是真的超大的啊」等鹹濕訊息時,小怡也回 「我剛有去廁所催吐」、「人家剛在車上真的要吐了」等語句,認定小怡侵害配偶權明確,遂判她應賠償小雯6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出軌的婚姻是蓄意還是無意?
經過此事小怡決心離婚,小怡表示這並非第一次發現丈夫的曖昧訊息,只是前幾次都忍下,選擇多相信丈夫一次,不料卻只是一次次的失望並沒有等到丈夫悔改的那天。
這次他選擇保護自己告到底,而LINE上的文字證據儼然成為侵害配偶權的絕佳證據之一。
發表評論(3)
服務超好,只有讚能形容
值得信賴的老闆
雖然相處的時間沒有很長
卻可以明顯讓人感受到為人正派
且認真負責有想法不隨意擺爛
你們的專業和誠信贏得了我們的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