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交友在現代社會可說是相當盛行的,也有相當多人會選擇透過這些交友軟體認識對象,但網路交友有風險,尤其對未成年少年少女來說更需要注意。
近日苗栗發生一起網路交友誘拍裸照案件,一名13歲少女透過網路認識一名20多歲的李姓男子,兩人相識不久後便談起網戀成為虛擬世界中的男女朋友,少女因為是第一次談戀愛,事事順著男子的要求,李男不僅涉嫌引誘對方自拍裸照更發生性交及猥褻等行為,孰料,李姓男子在獲得少女裸照後更將這些照片散布在網路上,婦幼警察隊透過網路巡邏輾轉得知消息後,便報請苗栗地檢署偵辦並拘提男子到案,後續聲請羈押獲准,順利將李姓男子逮捕。
苗栗縣政府社會處表示,青少年透過網路世界社交、遊戲已是稀鬆平常的事情,認為網路隱密性高,卻不曉得網路世界才是最具風險的,有太多真偽隱藏在虛擬之中,也許用一張照片就能蒙混過自己原有的身分,隔著銀幕和你對談的對象也許根本就和照片差異甚大,此外,也有不少詐騙是以「打工賺零用錢」為由,吸引不少小女生拍攝自己的照片傳給對方,也許當下他們會說是為了看身材作為審核標準又抑或是保證隱密性不外流,但是又有誰能確保他們說得一字一句皆為真實?社會處以及苗栗地檢署提醒大眾不管任何理由都不能將私密照外傳,以免遭到不當利用。若發現自己的照片已不慎外流,也可以截圖留存畫面及對話,交由警方處理,讓這些網路惡狼得到法律的制裁。
立達徵信小語
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的孩童一個比一個早的接觸到網路的世界,在虛擬的線上世界裡有太多的真真假假,而未成年的少年少女因為心智上不夠成熟,有時候無法判別真偽,就容易成為詐騙對象。尤其正值十幾歲青澀時期的孩子正是對男女關係開始感到好奇的年紀,加上周遭好友也許有些已經交了比自己年紀大的對象,這也讓不少青少年想談戀愛的心更蠢蠢欲動,有些人便透過手機交友軟體開始接觸各式各樣的人,並誤信對話中的甜言蜜語都是對方真心真意的愛你,孰不知這些肉麻情話都只是情場詐騙老手的SOP。
一直以來台灣的民法都是規定著若結婚時夫妻若沒有特別申請「分別財產制」則以法定財產制為標準,意指假設有天離婚時就必須清算所有財產進行分配,而分配財產的原則是夫妻各自婚後的財產扣除婚後的債務後若有剩餘的,再由雙方平均分配剩餘的差額。
若只是在網路上談情說愛打打字倒還好,但有些人卻會試圖引誘青少年們拍攝不雅裸照,甚至更過分的是誘導發生關係,並這些影像散布在網路上,這樣的行為除了觸法外,更嚴重的是會造成青少年成長過程中無法抹滅的陰影。
還是要提醒各位父母,處於這個年紀的孩子正是對兩性開始感到好奇的年紀,父母們應該給予更多的關心與教育,勝過含糊帶過,相信有些父母因為不想讓孩子太早知道「性」,而選擇避而不談,但時代在變,現在的孩子透過網路可以得知的消息遠比過往得多,與其讓孩子在網路吸收一些不正確的知識,倒不如由父母親自教育,告訴他們網路交友的風險究竟有多大,再者,也要告訴大家若發生遭偷拍或誘導性行為,千萬不要將對話紀錄、照片等影像資料刪除,這些都可以成為報警時的有利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