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江姓女子指控丈夫外遇,且小三竟是當年婚禮上邀請成為伴娘的高中同學。12年前江姓女子在舉辦婚禮時邀請連姓高中同學擔任他們婚禮上的伴娘,不料婚後多年發現她竟然私下與丈夫一直有逾矩的行為,不但多次私下出遊,更說要幫她丈夫按摩一些重點部位,這讓江姓女子氣得提告對方侵害配偶權,並求償高達100萬的賠償金,法院在審理時連姓女子辯稱當時只是開玩笑,並非真有此行為的發生,但法院未採信此說法,仍判賠江姓女子40萬元的賠償金,全案仍可上訴。
江女表示她在去年七月發現老公的行為有異,第六感的直覺讓她第一步就先查了安裝在車上的行車紀錄器,發現原本週一、二應該在新竹上班的老公竟然跑去五股接送一位陌生女子,仔細查看發現那名女子就是當年結婚時邀請成為伴娘的連姓好友,兩人在車上相談甚歡,互相稱呼對方Baby、Honey,更誇張的是竟然還出現「幫你按摩奶奶跟鳥鳥」的煽情露骨對話。
法院審理時,連姓女子主張該行車紀錄器屬於江女老公所有,江女擅自偷看屬於非法獲取內容,應不具有證據能力,另外她也聲明在車內的對話內容皆屬於玩笑,從行車紀錄器中也未聽到任何喘息聲或錄到撫摸等逾矩行為的影像。
經法院調查,認為兩人在車內互稱baby、honey,這樣的聊天內容已經違反一般社交,且兩人也有深入的肢體接觸,認定連姓女子已經侵害配偶權,因此判賠40萬元的賠償金。
立達徵信小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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