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是我的!人夫戶政事務所怒嗆,遭妻子提告公然污辱

「外遇的人不是我,為什麼要我認這個孩子!」

桃園一名鄭姓人夫與結縭數年的邱姓妻子長期相處不睦因此決議離婚,但因為見證人未簽名導致離婚無效,後來妻子認識一名張姓男子,兩人交往一陣子後產下一子,鄭夫不滿提告雖獲得賠償十萬元,但是在戶政事務所辦理新生兒登記時,不滿的像專員表示孩子又不是自己的,是太太外遇生的,讓妻子認為相當難堪,提告公然侮辱,但檢方認為鄭夫只是情緒性宣洩,因此不予起訴。

鄭姓人夫在去年五月時機或邱姓妻子訴請否認子女的訴狀書,內容寫道其子是她與張男所生,鄭男得知此事後憤而提告並求償高達一百二十萬的精神撫慰金,但經過法官審理後僅判決賠償十萬元,後續鄭姓人夫於隔年一月赴戶政事務所登記新生兒資料,當時不滿的他大聲喝斥「哥哥姊姊們,她外遇耶!然後這小孩要我認」,這讓一旁的邱妻相當難堪尷尬,認為自己遭到污辱,一狀告上法院指控丈夫公然污辱,但檢方後續因認為鄭夫只是抒發情緒,並非無端謾罵,給予不起訴的處分。

立達徵信小語

其實到頭來說真的鄭姓人夫會有這樣的情緒相信大家應該都能體諒,明明不是自己的孩子卻因為法律問題必須將孩子登記在自己名下,那種有苦說不出的無奈相信是真的難以消化,面對離婚事宜,除了謹慎外也要注意每個環節是否都有確實完成,像是離婚有請證人見證嗎?有簽名嗎?財產有分配完成嗎?小孩的監護權有談清楚歸誰嗎?這些都是離婚前就該確認清楚的事宜。

否則,就有可能跟新聞所述,因為忘記簽名導致後面這些繁瑣的問題需要解決,針對離婚處理可能有些人會不清楚該怎麼做,又或是傻傻得就被另一半欺騙,導致權益喪失,當你有離婚方面問題想諮詢,其實可以致電詢問立達徵信社,立達提供免費的諮詢專線,幫助你解決初步的法律問題,像是離婚證人、離婚權益分配等等…這些都能協助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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